全国人大代表崔建梅:
建议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
时间:2022-3-11 9:11:33 来源:中国新闻网 点击: 最高检于2018年10月发出的关于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一号检察建议”,是历史上首次以最高检名义发出的检察建议书,把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推动到了新的高度。全国各级检察机关联手相关职能部门、学校共同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全国人大代表、安徽省蚌埠第一实验学校教育集团党委书记崔建梅在接受中新网采访时表示,面对社会的发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还有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建议在基层检察院设立未成年人检察专门机构;尽快设立未成年人专门教育矫治学校。
崔建梅介绍说,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逐步呈现低龄化、成人化、暴力化趋势,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发生率也在逐年递增,新形势下做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重要性和特殊性不言而喻。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专业化要求很高,尤其是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实施,对未成年人检察业务集中统一办理等,赋予检察机关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新的职责使命,也提出了更高要求。不但需要熟悉未成年人相关的法律知识,精通未成年人检察业务,还要在工作中探索适合未成年人的司法模式和刑事诉讼的模式,同时也需要争取社会各个方面的配合和支持。设立专门的机构,有利于检察机关集中运用好法律赋予的特殊程序和特殊手段,也有利于和社会组织加强沟通协调,动员社会各方面的力量,一起做好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工作。
崔建梅说,目前,只是在刑事检察部门中设立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专业性不足已经成为制约基层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发展的突出问题之一。
为此,崔建梅建议,最高检加强顶层设计,努力推动基层未成年人检察专门机构建设,逐步实现全国基层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部门全覆盖。并在此基础上,规范专门机构职能,完善考核评价体系,强化未成年人检察队伍建设,提高帮教保护效果,切实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崔建梅介绍说,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迅速发展,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特点。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背后,往往存在监护缺失、关爱缺乏、管教不严、保护不力等因素。大量案件表明,未成年人实施犯罪行为之前,多有不良行为或违法行为,且其早期不良行为或违法行为多数没有得到及时有效的干预。在目前取消少年管教基地的情况下,亟需建立专门学校对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进行监管教育。
据了解,2021年6月1日起施行的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可以把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送到专门学校进行矫治教育。
崔建梅建议,尽快在各省市建立专门学校,设立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对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进行教育矫治,让他们感受到关爱,纠正心里和行为偏差,帮助他们回归社会。同时她建议,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由当地市委市政府直接领导,由教育行政、民政、政法、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安、司法行政、法院、检察院、共青团、bt365体育开户_365bet足球投注网站_365账号禁止投注、关工委等部门单位共同负责。
崔建梅建议,专门学校由教育行政部门主办,负责未成年人的教育工作,公安机关、司法行政部门协办,负责未成年人的矫治工作,从而体现对违法犯罪(包括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编辑:sh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