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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北京市“十二五”时期妇女儿童发展规划〉中期评估督导工作具体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4-08-06 来源:市妇儿工委办公室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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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依据《关于做好〈北京市“十二五”时期妇女儿童发展规划〉中期监测评估督导工作的通知》(京妇儿工委字〔2013〕7号),2013年,市妇儿工委在全市开展“十二五”妇女儿童规划中期监测评估督导工作,对规划实施进展情况进行阶段性评估。按照评估督导工作总体安排,1-5月,全市16个区(县)妇儿工委及市妇儿工委各成员单位开展了《“十二五”时期妇女儿童发展规划》(以下简称妇女儿童规划)实施情况的自评估工作,并完成了本地区、本部门的监测评估报告。在此基础上,8-9月,市妇儿工委将组成市“十二五”妇女儿童规划中期评估督导组,对全市16个区(县)妇儿工委及市妇儿工委示范单位实施妇女儿童规划进展情况进行中期评估督导。中期评估督导工作的具体方案如下:
一、评估督导时间
2013年8-9月。
二、评估督导内容
1、本地区、本部门妇女儿童事业发展、妇女儿童工作开展的基本情况;
2、妇女儿童规划主要指标完成情况及未达标指标的原因分析(指标数据应以2012年底的统计监测数据为基础,可适当延长到2013年6月底);
3、实施妇女儿童规划的经验体会;
4、妇女儿童规划实施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及相应的对策建议;
5、区(县)妇儿工委及办公室的自身建设及开展工作情况。
三、评估督导形式
(一)对16个区(县)落实规划开展中期评估督导工作
此次中期评估督导工作,将对16个区(县)实施“十二五”妇女儿童规划情况进行全面评估督导检查。
1、召开评估督导汇报会
一是由区(县)妇儿工委副主任、政府办副主任主持汇报会。
二是由区(县)妇儿工委主任(主管区县长)做区(县)“十二五”妇女儿童规划中期实施情况的全面汇报,汇报时间20分钟左右(汇报需做幻灯片)。
三是由承担重点指标的部门进行“十二五”妇女儿童规划实施情况的专题汇报(2-3个单位,需做幻灯片)。每个单位汇报时间8-10分钟。
四是督导组与参会单位座谈交流。
区(县)妇儿工委全体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评估督导汇报会。
2、实地考察
围绕妇女儿童规划,重点考察农村妇女参政议政情况;妇女的创业、就业、培训和职业教育情况;妇幼卫生保健机制建设,特别是婚前医学保健情况;老年妇女养老、法律援助情况,儿童早期教育情况,社区服务和文化建设情况等。
3、座谈反馈
市“十二五”妇女儿童规划中期评估督导组座谈反馈评估督导意见。
(二)对市妇儿工委成员单位落实规划开展中期评估督导工作
由主管市长主持召开中期评估督导工作汇报会,重点听取市教委、市卫生局、市人口计生委、市民政局、市高法、市司法局、市社会办、首都文明办、市总工会9个示范单位的汇报。
1、集中听取汇报。示范单位做“十二五”妇女儿童规划中期自评估综合性汇报,每个单位汇报不超过15分钟,汇报需做幻灯片。
2、实地考察。重点考察各示范单位妇女儿童规划实施情况及重点、难点问题。
三、具体要求
1、各区(县)妇儿工委办公室、市妇儿工委各成员单位要充分重视妇女儿童规划中期评估督导工作,认真组织部署,做好各项筹备工作。
2、各区(县)妇儿工委办公室、市妇儿工委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做好妇女儿童规划中期评估汇报工作,汇报内容要全面、丰富、翔实。
3、各区(县)妇儿工委办公室、市妇儿工委各成员单位要认真收集、整理、准备实施妇女儿童规划的相关材料,包括:妇女儿童规划中期自评估报告、监测统计分析报告,主要指标完成情况的相关补充材料,各类政策、文件等档案材料。
4、各区(县)妇儿工委办公室要根据评估督导内容,确定1-2个实地考察单位。
编辑:capinfo_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