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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实施北京市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示范单位(2016—2020年)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7-06-15 来源:市妇儿工委办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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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
2016年4月,《北京市“十三五”时期妇女发展规划》和《北京市“十三五”时期儿童发展规划》(以下简称“妇女儿童规划”)正式颁布实施,为继续发挥好示范单位的引领带动作用,加大实施妇女儿童规划的工作力度,现就关于申报实施北京市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示范单位(2016-2020年)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区可依据申报示范单位的基本标准,进行自我推荐,经区政府主管领导签署意见后,报送市妇儿工委办公室待审。申报工作自即日起至2017年6月20日。逾期未报者,视为自动放弃。申报的具体内容和要求见附件。
各区妇儿工委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要按照申报示范单位的八项标准,严格工作程序,按时上报材料,认真完成自我推荐工作。
联 系 人: 刘现哲
联系电话:88011655 13911859619
电子邮箱:fegwbgs@bjqsrz.com
北京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
2017年5月16日
关于申报实施北京市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示范单位(2016-2020年)工作方案
2016年4月,《北京市“十三五”时期妇女发展规划》和《北京市“十三五”时期儿童发展规划》(以下简称“妇女儿童规划”)正式颁布实施,为继续发挥好示范单位的引领带动作用,加大实施妇女儿童规划的工作力度,特制定关于申报实施北京市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示范单位(2016-2020年)工作方案。
一、申报示范单位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申报示范单位工作要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为主题,以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儿童优先原则为主线,紧紧围绕“四个中心”的首都城市战略定位,按照建设国际一流和谐宜居之都的目标要求,紧贴“十三五”妇女儿童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认真做好自荐、选拔、上报、审批等工作,引领首都妇女儿童规划扎实推进,以首都妇女儿童全面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喜迎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二、申报示范单位的基本标准
(一)制定了本地区妇女儿童规划和实施方案。根据北京市妇女儿童规划的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区妇女儿童规划和实施方案,并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和部门工作计划中,统筹安排,同步实施。
(二)建立了目标责任制。要对本地区妇女儿童规划的目标指标进行详尽的任务分解,签订目标责任书,制定年度实施方案,提出明确的质量要求和考核标准,并严格加以落实。
(三)纳入了政府目标管理考核范围。区政府将妇女儿童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实行目标管理,每年听取1-2次有关实施妇女儿童规划情况的专题汇报。主管区长每年亲自主持召开两次以上有关实施妇女儿童规划工作的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妇女儿童工作。妇儿工委各成员单位依据各自的工作职能,落实实施妇女儿童规划的方案和措施,定期向妇儿工委全委会通报规划指标落实的进展情况。
(四)健全了政府主导、社会支持的投入机制。区政府用于实施妇女儿童规划的资金,分周期纳入社会事业投资计划和财政预算,并随本地区经济增长比例同步增加。多渠道筹措社会资金,充分挖掘、利用民间资本和社会资本,以项目带动妇女儿童规划指标的有效落实。
(五)调查研究、宣传培训工作实现制度化、经常化。把马克思主义妇女观、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原则纳入同级党校培训内容。保证妇女儿童专兼职干部及有关人员每年能接受1-2次业务培训。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宣传媒体的作用,提高妇女儿童规划的知晓率,提升妇女儿童发展的关注度。围绕妇女儿童发展中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每年向市妇儿工委报送1-2篇调研报告,推动相关问题的解决和政策法规的出台。
(六)健全和完善了监测评估机制。将反映妇女儿童发展的主要指标纳入重点监测指标体系,统计数据要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妇女儿童规划目标指标完成情况,定期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坚持开展年度监测和阶段性评估,及时、全面地掌握妇女儿童发展的实际情况。积极探索政策法规性别平等评估机制向区级延伸的好办法、好经验。
(七)建立有效的工作机制。区妇儿工委办公室至少有2名专兼职干部,纳入财政年度预算的工作经费在5万元以上。街道(乡镇)政府有1名专兼职干部从事妇女儿童工作,并有相应经费保障。妇儿工委及办公室工作做到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和信息化。成员单位要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协调推进本部门实施妇女儿童规划工作。
(八)妇女儿童发展水平处于同等经济条件区前列。以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政府折子工程等形式推动妇女儿童事业发展,如期或提前实现市、区级妇女儿童规划目标指标,在全市起到示范引领作用,切实保障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三、申报示范工作的工作程序
(一)申报范围
16个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
(二)申报步骤
1、自我推荐。依据申报示范单位的基本标准,各区妇儿工委进行自我推荐,经区政府主管领导签署意见后,报送市妇儿工委办公室待审。
2、综合评审。市妇儿工委办公室对各区报送的自荐材料进行评审。
3、审批确认。经市妇儿工委办公室评审后,审批确认实施妇女儿童规划示范单位。
(三)申报时间
申报工作自即日起至2017年6月20日。逾期未报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区妇儿工委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要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申报示范单位工作要在各区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严把质量关。
2、实事求是,掌握标准。各区妇儿工委要严格按照申报示范单位的八项标准,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认真完成自我推荐工作。
3、规范程序,保证质量。认真履行申报示范单位的工作程序,申报材料要保质保量,准时完成申报工作。
附件:1.实施北京市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示范单位(2016-2020年)申报表
编辑:rub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