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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让尊重和关爱妇女儿童 成为国家意识、公民素养和社会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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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密云区“十四五”时期妇女儿童发展规划

        时间:2022-10-12   来源:市妇儿工委办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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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 言
          妇女儿童是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参与者、奉献者、见证者,是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重要力量。北京市密云区委区政府始终高度重视妇女儿童事业和妇女儿童发展,《密云区“十三五”时期妇女发展规划》和《密云区“十三五”时期儿童发展规划》各项目标执行良好,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更加广泛、经济参与能力明显提升,妇女儿童受教育程度不断提升、健康状况持续改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社会保障覆盖范围逐步扩大、发展环境不断优化,妇女儿童基本权利得到保证,妇女儿童事业发展成绩明显。然而,妇女儿童对美好生活的需求日益广泛,妇女儿童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依然存在,在更高水平上促进妇女全面发展和儿童优先发展使命艰巨,任重道远。妇女在就业、婚姻家庭等方面的平等权利有待进一步落实,参与政治、经济、文化、科技创新和社会事务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适度普惠型儿童保护与服务体系有待进一步健全,儿童社会参与的范围有待拓展,儿童优先和儿童友好意识有待进一步提升。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同时也是落实首都“四个中心”战略定位和密云区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典范之区”发展目标的关键时期。北京市密云区要紧紧抓住“深化保水攻坚期、绿色转型关键期、创新驱动引领期、乡村振兴加速期、治理能力提升期”等多期叠加历史机遇。
          科学编制“十四五”规划,是党治国理政的重要方式。本规划坚持问题导向,定量目标与定性目标相结合,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根据《宪法》《民法典》和保障妇女儿童权益的相关法律法规,根据《联合国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儿童权利公约》《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等国际公约和文件宗旨,依据《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21-2030年)》《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21-2030年)》《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北京市“十四五”时期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及《密云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要求,结合北京市密云区妇女儿童发展实际和本区“十三五”时期妇女和儿童规划实施中的问题,制定本规划,力求体现全面性、科学性、适切性和可操作性原则。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对妇女和儿童事业的全面领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护好密云水库重要指示和重要回信精神,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定不移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牢牢把握“保水、护山、守规、兴城”要求,传承密云水库精神,奋力打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典范之区。不断完善促进男女平等和妇女全面发展、保障儿童优先发展的制度机制,全面优化妇女和儿童发展环境,依法保障妇女和儿童合法权益,在更高水平上促进妇女和儿童事业发展。
          二、促进妇女发展的领域、主要目标和策略措施
          通过监测评估,总结本区“十三五”时期妇女发展成就和经验、缺点和不足,为“十四五”时期妇女发展规划奠定基础。深入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妇女全面发展的政策法规体系更加健全、制度机制更加完善、社会环境更加优化,推动性别平等成为全社会共同遵循的行为规范和价值标准,促进城乡、群体之间妇女的同步均衡发展。加强对妇女的思想政治引领,支持妇女在各行各业建功立业,发挥妇女在社会生活和家庭生活中的独特作用,为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贡献力量。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妇女权益,不断提高妇女参与政治管理和经济建设的水平和能力,持续保障妇女在健康、教育、社会保障、家庭建设、环境、法律保护领域获得更加均等和可及的基本公共服务。
          (一)妇女与健康:打造生命全周期健康服务体系,提升妇女健康素养和健康水平
          主要目标:
          1.妇女全生命周期享有良好的卫生健康服务,妇女人均健康预期寿命提高。
          2.保障孕产妇安全,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7/10万以下。
          3.普及和推广健康知识和优生优育知识,提高妇女健康水平,促进健康孕育。
          4.加强传染病防治,消除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达。
          5.提升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防治意识和能力,“两癌”筛查率逐步提高。
          6.提升妇女心理健康素养水平,妇女焦虑障碍、抑郁症患病率上升趋势减缓。
          7.鼓励妇女经常参加体育锻炼,妇女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例不断提高。
          策略措施:
          1.完善妇女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服务。健全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行业监管、科技支撑的妇女健康保障工作机制,提供宣传教育、咨询指导、筛查评估、综合干预和应急救治等全方位卫生健康管理服务,逐步提高妇女人均健康预期寿命。实现村级医疗卫生机构服务全覆盖,强化妇幼健康信息科技支撑,打造生命全周期“互联网+妇幼健康”服务。
          2.加强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健全以妇幼保健机构为核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以其他医疗机构为支撑的妇幼健康服务网络。加强医疗机构产科建设。全面开展妇幼保健机构绩效考核和高质量服务评价,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档升级,发挥中医药在妇女保健和疾病治疗中的作用。完善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支持开展妇女健康发展方面的相关科普宣传活动。
          3.保障孕产妇安全分娩。提倡科学备孕和适龄怀孕,保持适宜生育间隔。提供生育全程基本医疗保健服务,健全综合预警网络,实施孕产妇安全风险预防、预警、应急保障,完善高危孕产妇筛查、转诊、治疗、随访全链条可追溯服务。推广顾问式、一站式孕产妇健康服务,打造现代产房分娩安全模式,提升团队快速反应能力及救治同质化水平。为低收入孕产妇住院分娩和危重孕产妇救治提供必要救助。
          4.保障妇女生殖健康。倡导和推广生殖健康教育,将生殖健康服务融入妇女健康管理全过程,保障妇女享有避孕节育知情选择权,开展产后和流产后避孕节育服务,预防非意愿妊娠和人工流产。加强对女性卫生用品的质量监管。
          5.预防和控制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完善艾滋病、性病防治工作机制,针对妇女重点人群加强宣传教育,落实艾滋病、梅毒、乙肝等母婴阻断等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将传播阻断纳入妇幼保健日常工作,强化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综合服务,推广有效干预措施。提高育龄妇女艾滋病、梅毒和乙肝防治知识知晓率,保证孕产妇的检测率。
          6.提高妇女“两癌”防治水平。完善妇女常见病定期筛查制度,优化宫颈癌、乳腺癌免费检查项目及流程,加强监测评估,强化筛查和后续诊治服务相衔接,促进早诊早治。提升人乳头瘤病毒疫苗接种意识,探索建立人乳头瘤病毒疫苗接种、宫颈癌筛查、诊治相衔接的三级综合防治模式。加强对两癌患病困难妇女的救助。鼓励用人单位定期进行女职工两癌筛查。
          7.加强妇女精神卫生服务。加强青春期、孕产期和更年期妇女心理问题的早期发现和干预。为妇女提供心理健康指导和服务,畅通女职工获得心理健康信息的渠道。加强对基层妇女群众自治组织中骨干力量的心理知识和技能培训。加大应用型心理健康和社会工作人员培养力度,鼓励社会力量为有需要的妇女提供心理健康服务支持。
          8.提升妇女健康素质。引导妇女积极投入全民健身行动,加强体育健身活动的宣传和科学指导,引导鼓励妇女经常开展适度体育锻炼,养成运动习惯。提倡用人单位开展工间操,引导妇女有效利用社区健身设施、公共体育场所等开展健身活动,不断提高妇女体育活动意识。
          (二)妇女与教育:加快构建终身教育体系,提升妇女整体素质和综合素养
          主要目标:
          1.加强妇女思想政治引领,筑牢理想信念。
          2.全面推进性别平等教育,在各级各类教学过程中充分体现性别平等原则和理念。
          3.新增女性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不断提升,女性接受终身教育水平不断提高。
          4.高等学校在校生中男女比例保持均衡,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的性别结构更加优化。
          5.促进科教融合和产教融合,培养适应多领域需要的女性人才。
          6.城乡女性科学素养不断提高,男女科学素质水平差距显着缩小。
          7.加强对农村女性高素质复合型人才的培养培训,提升女性在现代农业领域依靠科技创新创业的能力。
          策略措施:
          1.加强妇女思想政治引领。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妇女,促进妇女坚定理想信念,厚植爱国爱党情怀,引领妇女做伟大事业的建设者、文明风尚的倡导者、敢于追梦的奋斗者。增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挑战的意识,定期分析研判全区妇女思想动态,健全完善妇女领域舆情工作机制。加强“网上bt365体育开户_365bet足球投注网站_365账号禁止投注”建设,创新引领服务联系妇女群众方式。
          2.将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贯彻落实在教育工作全过程,全面推进性别平等教育。在课程内容设计和教学评估等过程中,增强教育工作者自觉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主动性和能动性。探索通过专题课、实践课和融合课的方式,全面开展性别平等教育,探索将性别平等教育纳入思想政治课。促进各级各类教育中的性别平等。依法保障女性平等接受高等教育的权利。
          3.为女性终身学习提供支持。推动各类学习资源开放共享,构建灵活开放的终身教育培训体系,鼓励女性接受多种形式的继续教育,为妇女提供多样化的终身教育机会和资源,提高妇女利用新型媒体接受现代远程教育的能力。增强社区女性教育内容供给,引导高等学校、职业学校和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社区女性教育,培育多元办学主体,形成分布均衡、高效便捷的女性教育体系。鼓励企业开展职业培训、终身学习、职工继续教育、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基地,促进女职工的技术交流和学习。
          4.促进高等教育中的性别平等。依法保障女性平等接受高等教育的权利,全面检视高等学校招生中与性别限制有关的条款,严格控制特殊专业范围,建立约谈、处罚机制,纠正高等教育招生中的性别歧视行为,消除专业学科中的性别隔离。构建高校学生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学业辅导示范中心,提高女大学生心理素质教育和危机干预的水平。
          5.培养适应多领域需要的女性人才。充分发挥高等学校学科专业优势,鼓励其加强与科研机构、企业协同合作,完善高层次人才培养方案。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有特色、国际化”发展,培养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复合型技术技能女性人才和能工巧匠、大国工匠。
          6.为提升女性科学素质提供科普教育服务。健全科学普及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不断改进科普形式,扩大科学普及教育培训设施网络覆盖面。加大社区公共图书场馆科学普及出版物的供给,提高女性阅读率和阅读范围。利用网络和现代化远程教育,为农村妇女、外来务工妇女和困难妇女提供应时、实用的科普教育服务。鼓励女性人才积极参与怀柔科学城东区和中关村密云园建设。
          7.加大对农村女性人才的培养力度。开展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依托家庭农场、新型集体林场、农业“好把式”培育计划等载体,加强对农村女性致富带头人、农村女性实用人才和职业女农民的培训,培育一批精通农技、善于经营、精于管理、勇于创业、能够带领农民致富的女性农民高素质复合型人才,增强妇女依靠科技致富的增收能力。
          (三)妇女与经济:保障妇女享有参与经济活动和共享经济资源的权利,鼓励支持妇女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主要目标:
          1.保障妇女享有平等的劳动权利,消除就业歧视。保障女大学生充分就业。
          2.优化就业结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中的女性就业比例达到42%。
          3.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中的女性比例达到40%以上,高技能人才中女性比例逐步提高。
          4.维护残疾妇女劳动保障权益,促进残疾妇女就业。
          5.保障女职工劳动权益及获得公平的劳动报酬,促进用人单位签订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男女收入差距逐步缩小。
          6.保障女性从业人员劳动安全,女职工职业病和职业伤害发生率明显降低。
          7.妇女参与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能力提升,鼓励妇女在打造特色文化旅游示范区中发挥作用。保护农户家庭妇女的土地权益等各项经济权益。
          策略措施:
          1.严格执行保障妇女经济权益的政策法规,创造性别平等的就业环境。保障妇女在就业创业、职业发展、劳动报酬、职业健康与安全等方面的权益。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对招聘、录用环节涉嫌性别歧视的用人单位进行联合约谈,依法警戒惩处。畅通就业性别歧视投诉和处理渠道。发挥行业协会商会协调监督作用。落实灵活就业政策,鼓励依托网络平台,通过临时性、非全日制、弹性工作等多样形式实现就业。保障农村妇女平等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房屋等不动产权益和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加强女大学生择业观教育,促进女大学生创业就业资源有效对接。不得设置各类歧视性条件,特别是性别歧视。搭建就业服务平台,加强“线上招聘”、“云招聘”、“云指导”等服务能力。
          2.调整产业结构,优化就业结构,推动女性实现高质量的就业。进一步完善现有登记失业率指标体系,增加就业质量的反映指标。为女性就业提供更大的选择空间,以产业结构优化推动女性高质量就业,培养女性专业技术人员,进一步优化女性就业结构,控制女性失业率。
          3.促进专业技能女性人才发展。围绕重点领域,推动密云生态商务区建设和“2+4+1”现代产业体系的形成,在构建以战略性新兴产业为引领、智能制造为支撑、现代服务业为主导的现代产业体系进程中,激发女性人才创新活力。健全技能人才考核评价、岗位使用和激励机制,全面推行首席技师制度,鼓励各类优质培训教育资源,促进专业技能人才的技术交流和学习,提升职业素质和职业技能。
          4.落实残疾妇女就业促进政策。依法推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带头安置残疾妇女就业,开发城乡公益性岗位安置残疾妇女就业,支持各类农业经营主体吸纳、扶持残疾妇女就业,扶持残疾妇女自主创业、灵活就业,扶助残疾妇女就近就地就业。完善残疾人职业培训补贴政策,保障残疾妇女参与终身职业技能培训。
          5.加强从业女性劳动保护。推动修改完善《<北京市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的若干规定》,开展女职工劳动保护专项检查,开展女职工劳动保护专项检查,严厉查处违反女职工劳动保护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公正处理涉及女职工劳动关系稳定、劳动报酬以及保险福利待遇等问题的案件。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禁忌劳动范围的劳动,减少女职工职业病的发生禁止安;提高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签订率。加强对女职工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特殊保护,推动用人单位根据女职工需要建立哺乳室、孕妇休息室等设施。加强分性别统计数据采集,探索开展薪酬调查,动态掌握男女两性收入状况。指导用人单位建立和执行工作场所防性骚扰制度机制,督促企业发挥主体责任,依法为女职工提供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做好女职工职业健康监护工作。
          6.保障从业女性劳动安全。开展女职工劳动保护专项检查,严厉查处违反女职工劳动保护法律法规的行为。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禁忌劳动范围的劳动,减少女职工职业病的发生,7.推动妇女在民宿旅游与乡村振兴中发挥更大作用。助力打造“1+5”都市型现代农业示范区,提升妇女“农业品牌意识”,提高密云品牌知名度,提高妇女对民俗旅游的认识,优化自身民宿建设、管理和经营的模式,打造富有自身特色文化和风格的民宿,助推民宿旅游业发展。深入实施“乡村振兴巾帼行动”,整合区域旅游资源,提供精品服务,打造历史文化、红色文化、长城文化休闲旅游产业带和乡村旅游“十百千”工程,不断满足本区妇女经济发展的需求,增加妇女旅游综合收入。
          (四)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保障妇女依法平等行使民主权利,提升妇女参与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的能力
          主要目标:
          1.全区中共女党员比例达到30%以上,区级党代会中的女性比例保持在35%以上。
          2.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的女性比例保持稳定。区人大常委、区政协常委中的女性保持适当比例,并逐步提高。
          3.区、镇(街道)党政工作部门领导班子中女干部比例保持在一半以上。其中,正职要有一定数量。
          4.区、镇(街道)党政领导班子至少各配备1名女干部,全区范围内,乡镇(街道)党政正职的女干部要有一定数量。
          5.区级各类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中女性比例保持稳定。
          6.区属国有企业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及管理层人员中的女性比例逐步提高,职工代表大会中女性比例与女职工比例相适应。
          7.社区党组织成员、党组织书记中女性比例逐步提高。社区居委会成员中女性比例保持在50%左右,女社区居委会主任比例保持在45%以上。
          8.村党组织成员、党组织书记中女性比例逐步提高。村委会成员中女性比例保持在30%以上,女村委会主任的比例保持稳定。
          策略措施:
          1.大力发展中国共产党女党员,提高党代会女代表比例。面向妇女深入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宣传党的政治主张,培养对党的感情,激发妇女积极要求入党的政治热情。积极发展女党员,不断提高入党积极分子中的女性比例,重视从各行各业青年女性中发展党员。在党代表候选人酝酿过程中,充分关注政治过硬、作风优良、敢于担当、实绩突出的优秀妇女,逐步提高党代会女代表比例。
          2.提高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的意识和能力。多形式、多渠道开展宣传教育,提升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的意识和能力。加大基层妇女骨干培训力度,提高妇女在自治、法治、德治中的参与意识和能力。依托城乡社区妇女议事会,引导妇女积极、有序参与基层社会治理。
          3.保障人大女代表、政协女委员比例。落实人大代表选举规则和程序,在选区划分、代表名额分配、候选人推荐、选举等环节,保障妇女享有平等权利和机会。重视从基层、生产一线、科研一线推荐女人大代表候选人。提名推荐、协商确定政协委员建议名单时,保障提名一定比例的妇女。充分发挥人大女代表、政协女委员在本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和男女平等事业中的积极作用。
          4.完善女干部队伍的选育管用机制。落实相关政策法规中关于女干部培养选拔和配备的要求。扩大女干部选拔任用力度,注重从国有企业、事业单位、高校和科研所中选拔女干部,提高年轻后备女干部比例,注重从基层一线培养选拔女干部。加强对女干部的思想政治引领和能力素质培训,为女干部参加教育培训、交流任职、挂职锻炼创造条件和机会。
          5.建立企事业单位女性领导力提升机制。保证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领导班子中的女性比例,拓宽职工董事和职工监事候选人推荐范围,采取积极措施保证女职工当选。完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支持女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等形式参与企业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加强对企事业单位女性领导人才的培养和培训,促进女性走上领导管理岗位,鼓励优秀女人才跨行业跨系统交流锻炼。
          6.推动妇女广泛参与基层民主自治。落实《关于认真做好全市村和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要求,确保女性成员实行专职专选,有效提升女性成员在“两委”中交叉任职比例。注重从本村致富女能手、外出务工经商返乡女性、本乡本土女大学毕业生、女退役军人以及女选调生、女乡村振兴协理员、农村女党建助理员等人员中培养选拔女性优秀人员,加大村级女性后备人才使用力度。
          7.发挥妇女、bt365体育开户_365bet足球投注网站_365账号禁止投注组织在推进本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的作用。支持妇女有序参与城乡社区治理、基层公共事务,在共建共治共享中彰显担当和作为。各级bt365体育开户_365bet足球投注网站_365账号禁止投注组织履行好代表妇女参与管理本区事务、经济文化事业和社会事务的职责,强化bt365体育开户_365bet足球投注网站_365账号禁止投注组织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五)妇女与社会保障:提高妇女社会保险保障水平,加大对妇女特殊群体社会救助力度
          主要目标:
          1.城镇女职工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实现应保尽保,待遇水平稳步提升。
          2.城乡妇女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待遇水平稳步提升。
          3.深入推进本区长期护理保险扩大试点工作,保障重度失能妇女基本生活照料和与基本生活密切相关的医疗护理需求。
          4.进一步提高老年妇女养老服务社会化水平,满足老年妇女多元服务需求。
          5.加强对残疾妇女的关爱服务,稳步提升残疾妇女在基本生活、医疗、教育、住房、康复等方面福利保障水平。
          6.加大对生活困难的妇女、低收入妇女等群体的救助力度。
          7.以妇女和家庭为服务对象的社会组织数量增加,服务能力不断增强。
          策略措施:
          1.不断完善惠及妇女的社会保障体系,切实提高城乡妇女享有的社会保障水平。落实养老保险全国统筹、最低缴费年限调整、延迟退休等重大制度改革。深化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完善企业年金政策,启动实施个人养老金制度,健全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完善城乡居民与职工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机制,推进困难群体依法参保,进一步提升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参保水平,继续健全社保待遇调整机制,逐步提高退休女职工和城乡老年妇女的养老金待遇水平,为老年妇女生活提供更好的物质保障。建立健全重大风险社会保障应急机制。
          2.稳步提高城乡女职工参加“五险”的人数和比例,完善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医保筹资动态调整机制。探索促进灵活就业、新业态就业等重点人群的参保机制建设。确保妇女参加社会保险的人数和比例稳步提高,实现“五险”法定人群全覆盖。不断完善社会保险待遇确定机制,提高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的待遇水平,确保妇女共享社会经济发展成果。建立稳定可持续的医保动态筹资机制,基于日常预警和定期评估对筹资水平和筹资结构进行动态化调整。
          3.切实提高城乡妇女享有的社会保障水平。完善城乡居民与职工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机制,推进困难群体依法参保,维护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障基本权益,进一步提升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参保水平,继续健全社保待遇调整机制,逐步提高退休女职工和城乡老年妇女的养老金待遇水平,为老年妇女生活提供更好的物质保障。
          4.全面提升社保经办服务质量。继续完善社保网上服务平台,优化申报材料和服务流程,深化“网上办”和“全城通办”新模式。健全全民参保登记数据共享长效机制,推行“五险合一”合并申报、网上缴费。依托民生卡“多卡合一”,进一步增强社保公共服务可及性、便捷性。
          5.推进本区长期护理保险扩大试点工作。落实《北京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扩大试点方案》,形成可复制、可推广、可持续的互助共济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政策框架,在全区范围内推开,健全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培育发展护理服务市场,提升护理人员职业化水平,加强对护理机构和人员的监管,使失能妇女享受到更好的照护水平。
          6.保障老年妇女享有更完备的多元养老服务。基本形成“三边四级”就近精准养老服务体系,基本实现街乡养老服务联合体全覆盖,使老年妇女能得到就近、精准、可预期的养老服务,千人常住人口养老床位提高到7张,护理型床位比重占60%。提高医养结合能力。持续落实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津贴制度。
          7.提高残疾妇女保障水平和生活质量。提高残疾人在生活、养老、医疗、康复等方面的基本生活水准,推进养老服务驿站和无障碍设施补建,不断改善残疾妇女生活质量。推动残疾人康复服务事业发展,为有需求的残疾妇女提供康复医疗、辅助器具、康复训练等基本康复服务。加大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财政支持,使残疾妇女享有更好的保障水平。
          8.完善生活困难妇女的社会救助网络。完善社会救助专项制度和实施程序,加强低保与医疗救助、临时救助、教育、住房、就业等专项机制的有效衔接,为生活困难妇女搭建完备的社会救助网络。发挥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的作用,为有特殊需要的失独家庭提供关爱服务,为弱势妇女群体提供能力提升、权益保障、精神关爱、家庭支持等专业服务。
          9.支持引导社会组织服务妇女和家庭。优化社会组织发展的制度环境,通过购买服务、孵化扶持等方式,积极培育和发展为妇女儿童和家庭服务的社会组织。支持各类社会组织开展服务妇女及家庭的品牌活动,挖掘服务妇女和家庭的服务项目和创意并给予扶持,不断激发社会组织活力。加强社会组织专业人才和管理人员的培养,不断提高社会组织的服务能力和水平,满足妇女和家庭的服务需求。
          (六)妇女与家庭建设:发挥妇女在家庭建设中的独特作用,完善家庭发展和基本公共服务体系
          主要目标:
          1.促进妇女和家庭成员共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新时代家庭观,发挥妇女在家庭建设中的独特作用。
          2.完善促进男女平等和妇女全面发展的家庭政策,大力发展家庭公共服务,增强家庭功能,提升家庭发展能力。
          3.注重发挥家庭家教家风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
          4.倡导男女两性平等参与家庭决策、共同承担家庭责任,构建平等、和睦、文明、尊重、支持、包容的家庭关系。
          5.支持鼓励夫妻平等承担家务劳动,缩小男女两性家务劳动时间差距,共同承担儿童的抚养、教育和保护责任。
          6.支持家庭承担赡养老人责任,不断提升老年妇女家庭生活质量。
          策略措施:
          1.促进妇女和家庭成员在家庭建设中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牢固树立新时代家庭观。加强教育引导、舆论宣传、文化熏陶、实践养成,使妇女和家庭成员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为精神追求,外化为自觉行动,建设相亲相爱的家庭关系,弘扬向上向善的家庭美德,体现共建共享的家庭追求,为大力培育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贡献力量。深入实施“家家幸福安康工程”,推进家庭文明创建行动、家庭教育支持行动、家庭服务提升行动、家庭研究深化行动等任务落实。深入开展文明家庭、最美家庭、绿色家庭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北京榜样”“最美密云”等先进道德模范评选活动。
          2.完善支持家庭发展的政策和服务体系。推动生育支持、儿童养育教育、赡养老人、促进工作家庭平衡和特殊家庭救助关爱等政策。推动优质家庭服务项目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分类指导、精准施策,多措并举为困境家庭提供专业化、精准化服务。推动家庭成长中心建设,搭建助力妇女儿童和家庭发展的服务平台。进一步发展婴幼儿托育服务机构和养老服务机构,引导社会组织为开展家庭服务。创建“互联网+”家政服务模式,为家庭提供多元和便捷家政服务。
          3.推动家庭家教家风在基层社会治理中发挥重要作用。将建设好家庭、实施好家教、弘扬好家风纳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鼓励家庭成员履行社会责任与义务,引导家庭在社区和谐、邻里和睦、垃圾分类、物业管理、爱国卫生运动等方面积极参与发挥作用。抓好光盘行动、垃圾分类、小巷管家和物业管理,充分发挥妇女“半边天”的作用。吸收和调动妇女和家庭参与基层治理、社会协同和居民自治。
          4.提升家庭教育指导服务能力。推进婚前和婚育指导、婚姻家庭关系咨询等服务。推动构建覆盖城乡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挖掘和利用公共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科技馆等公共文化服务阵地的家庭教育工作优势,广泛传播科学的家庭教育理念。加强家庭教育网络服务平台建设,提高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可及性和覆盖面。
          5.培育婚姻家庭关系健康发展的社会文化,加强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工作。面向家庭开展《民法典》《反家庭暴力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和《家庭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宣传,营造平等尊重支持包容家庭关系的社会文化氛围。加强对广播电视婚恋节目、社会婚恋服务机构和婚恋服务的规范管理,倡导培育健康文明的婚俗文化。健全家庭纠纷预防化解工作机制,加强多部门衔接联动,发挥公安机关职能和bt365体育开户_365bet足球投注网站_365账号禁止投注组织的工作优势,推动家庭矛盾纠纷的排解查处,推动区、街道乡镇建立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将调解服务贯穿婚姻家庭诉讼全过程。
          6.促进男女平等参与家庭事务决策,共同承担家庭责任。大力宣传男女平等参与家庭事务决策、共同承担育儿、养老、照料等家庭责任。积极推介父亲参与育儿等多元家庭分工模式,促进公众认识丧偶式育儿、父亲缺席等对家庭和妇女发展的危害。推进制定父母育儿假、亲职假等政策制度。推进更多用人单位强化企业社会责任,支持鼓励各类用人单位采用有利于职工承担家庭责任的弹性工作时间及在远程办公的方式开展工作。
          7.提高老年妇女的家庭生活质量。落实《北京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由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企业、社会组织提供专业化服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和志愿者提供公益互助服务,满足老年妇女居家养老服务需求。倡导养老、孝老、敬老的家庭美德,支持家庭履行赡养老人的主体责任。鼓励子女与老年人共同生活或就近居住。建立完善社区老年人关爱服务机制,努力满足老年妇女生活需要。
          (七)妇女与环境:弘扬先进性别文化,优化妇女全面发展的环境
          主要目标:
          1.提升全社会性别平等意识,扩大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宣传教育覆盖范围。
          2.建立健全文化与传媒领域性别平等评估和监管机制。
          3.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效能,妇女基本文化需求得到有效满足,文化素养得到提升。
          4.完善公共场所服务设施建设,母婴室实现应建尽建,城镇公共厕所男女厕位比例与实际需求相适应。
          5.引领妇女共建共治共享生态文明,提高环境科学素养,降低环境污染对妇女的伤害。
          6.提高妇女应对灾害和重大疾病风险的能力,满足妇女在减灾中的特殊需求。
          7.深化和扩展妇女国际交流与合作,提升妇女外交能力和水平。
          策略措施:
          1.积极弘扬社会主义先进性别文化。推动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宣传教育进党校、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家庭、进媒体,自觉抵制男尊女卑等落后文化观念和习俗。大力宣传新时代妇女在社会生活和家庭生活中的独特作用,健全完善妇女先进典型发现、选树、宣传、引领工作机制,弘扬新时代女性精神。加强公共文化产品和传媒的监测和监管,消除网络媒体、影视产品、公共出版物等出现歧视贬抑妇女、侮辱妇女人格尊严、物化妇女形象等现象。
          2.加强文化与传媒领域性别平等传播。加强文化传媒工作者和传媒相关专业学生的性别平等培训,使性别平等成为文化传媒工作者自觉践行的行为准则。加强公共文化产品和传媒的监测和监管,吸纳性别专家参与相关评估。消除网络媒体、影视产品、公共出版物等中出现的歧视贬抑妇女、侮辱妇女人格尊严、物化妇女形象等不良现象,规范网络名人和公众账号传播行为。
          3.加快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妇女共建共享精神文明创建成果。进一步完成国家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指导标准的达标任务,充分实现基层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社会化和数字化,基本建成均衡发展、供给丰富、服务高效、保障有力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公共文化服务城乡资源统筹整合机制、城乡联动机制,统筹城乡文化设施和资源配置,满足基层妇女特别是农村妇女的基本文化需求,提升妇女文化素养。促进妇女参与文明村镇创建,主动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乡村文化建设和文明乡风培育。
          4.公共场所设施建设满足女性特殊需求。加强妇女活动场所的合理规划、科学管理和机制建设。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在公共场所普遍设立母婴室。在场馆、商场、旅游景点等公共场所的建设规划中,充分考虑妇女生理特点,推动城镇公共厕所男女厕位比例与实际需求相适应。推动旅游景区、商场等公共场所普遍设立第三卫生间。实现城区无障碍设施建设全覆盖。建设24小时书店、无人超市、便利店、果蔬零售等便民服务设施,完善“一刻钟社区服务圈”。
          5.妇女在打造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中的作用增强。组织动员妇女参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积极参与人居环境整治,加强生态环境监测和健康监测,继续实施水库一级保护区污水设施新建和改造工程,确保“八无”目标,坚强库区污水治理,在筑牢首都东北部生态屏障任务中发挥妇女作用。实施棚户区改造,公厕改造,打造精品口袋公园,争创一批全国乡村治理示范镇、示范村。发挥居家经营旅游业优势,加强和全国旅游业的交流和合作,组织动员妇女和家庭养成自然、节俭、健康、文明的绿色生活方式,实施全民节能计划,举办节水节电、节能减排、变废为宝、家庭垃圾减量和垃圾分类等活动。
          6.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防灾减灾中注重两性参与均衡度,关切妇女特殊需求。落实《北京市突发事件应急指挥与处置管理办法》,开发应急救灾培训手册,提高妇女应急救灾能力,提升自然灾害防御水平。在救灾中满足妇女特殊需求,特别是孕产妇、女医务工作者等重点人群特殊需求。落实《密云区加强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充分发挥好bt365体育开户_365bet足球投注网站_365账号禁止投注组织独特作用,发挥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7.扩大深化妇女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借助朝密协作机制,朝阳区国际交往窗口功能,创新开展同世界各国(地区)妇女和妇女组织的友好交往,搭建中外各界妇女云上交流平台,拓展妇女领域发展合作。加强妇女民间外交工作的理论研究和妇女交流交往示范基地建设,提升妇女工作的国际化水平。支持妇女投身“一带一路”建设,为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发挥重要作用,贡献“半边天”力量。
          (八)妇女与法律:健全完善保障妇女合法权益的政策法规体系,提升妇女法治意识和参与法治建设的能力
          主要目标:
          1.提高妇女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和能力,发挥妇女在法治中国首善之区建设中的作用。
          2.政策法规性别平等评估机制在本区实现全覆盖并规范有效运行。
          3.深入实施反家庭暴力法,有效预防和制止针对妇女的家庭暴力。
          4.有效控制和严厉惩处强奸、猥亵、侮辱等侵害妇女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
          5.严厉打击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妇女卖淫等违法犯罪行为。
          6.建立健全预防和制止性骚扰工作机制,有效遏制针对妇女的性骚扰。
          7.预防和严厉打击利用网络对妇女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
          8.依法保障妇女在婚姻家庭关系中的财产权益。
          9.加强对妇女的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
          策略措施:
          1.将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贯彻落实到法治中国首善之区建设全过程。加强对执法和司法人员的性别平等意识培训,促进其在工作中充分考虑男女两性的现实差异和妇女的特殊利益。加强妇女权益保障重点问题的督查督办。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增强全社会保障妇女合法权益的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
          2.加强妇女法治意识和能力建设。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将民法典、妇女权益保障法、反家庭暴力法等法律法规纳入全区“八五”普法规划,创新普法宣传模式,推动城乡社区普法工作深入开展,引导妇女增强法治观念,提升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和能力,有效防范和抵制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对妇女特别是女童防性侵教育,提高防性侵意识和能力。开展丰富多彩的有关文艺活动,增强法制文化的渗透作用。
          3.加强政策法规性别平等评估工作。充分发挥《北京市政策法规性别平等评估操作指南》的作用,贯彻执行《关于进一步做好北京市政策法规性别平等评估工作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健全完善政策法规性别平等评估机制,规范评估流程,细化评估标准,确保政策法规性别平等评估分析到位、建议可行、程序规范。开展性别平等评估相关培训,加强专业化队伍建设。
          4.预防和制止针对妇女的暴力。进一步落实反家庭暴力法,健全家暴干预机制,充分发挥社区警务、室站作用,对家庭暴力求助投诉及时处理。强化反家庭暴力告诫书、人身安全保护令等制度的实施力度。加强紧急庇护场所管理,提升庇护服务水平。严厉打击组织、强迫、诱引、容留、介绍妇女卖淫犯罪活动。强化强奸、猥亵、侮辱妇女和女童的报案、控告、举报责任。建立符合立案条件立即立案侦查制度,及时、全面、一次性收集固定证据,避免、减少对受害妇女和女童的二次伤害。加强受害妇女的隐私保护、心理疏导和干预。
          5.建立健全预防和制止性骚扰工作机制。推动完善防治性骚扰相关政策法规,加大对性骚扰的打击力度。多形式多渠道传播防治性骚扰知识,提升妇女防范和制止性骚扰的意识能力。重点加强工作、学习等场所的性骚扰防治,预防和制止利用职权、从属关系等实施性骚扰。畅通救济途径。
          6. 保护妇女免遭利用网络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的侵害。依法惩治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买卖、提供或者公开妇女个人信息的违法犯罪行为,打击通过网络平台实施的侮辱、诽谤、威胁、骚扰等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打击网络淫秽色情内容制造和传播行为,提高妇女网络电信诈骗防范意识和能力。
          7.保障婚姻家庭关系中的妇女财产权益。支持和帮助妇女在婚姻存续期间平等处理和积极维护自己的财产权益。依照有关规定在审理婚姻家庭和继承案件中体现性别平等;在离婚案件审理中考虑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妇女在照顾家庭上投入的劳动、妇女离婚后的生存发展以及抚养未成年子女的需要,实现公平补偿。保障妇女依法享有夫妻相互继承遗产、子女平等继承遗产的权利。
          8.为妇女提供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鼓励、支持法律服务机构、社会组织等为妇女提供公益性法律服务和援助。依法为经济困难妇女提供法律援助和免费咨询服务。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服务热线和网络平台融合发展,惠及城乡妇女。提升对妇女法律援助的能力,保障经济困难的妇女在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中享有诉讼代理和维权指导服务。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保障特定案件中生活困难妇女能够获得司法救助。
          三、保障儿童优先发展的领域、主要目标和策略措施
          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健全保障儿童权利的法律政策体系,完善促进儿童发展的工作机制,推动全社会普遍形成儿童优先的社会风尚,缩小城乡、区域、群体之间的儿童发展差距。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营造更加和谐友好的家庭和社会环境,引导儿童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提升儿童的思想道德素养,更好成长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满足儿童事业和儿童发展的需求,进一步完善促进儿童发展的公共服务体系,保障儿童在健康、安全、教育、福利、家庭、环境、法律保护领域获得更加均等和可及的基本公共服务。
          (一)儿童与健康:完善健康促进体系,提高儿童身心健康水平
          主要目标:
          1.加强儿童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儿童早期发展服务可及性,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覆盖率达到97%以上。
          2.新生儿、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降至2‰、3‰和4‰以下。
          3.完善出生缺陷综合防治体系,围绕婚前、孕前、孕期、新生儿和儿童各阶段,预防和控制出生缺陷。
          4.提高儿童早期发展服务可及性,3岁以下儿童系统服务率达到96%以上和7岁以下儿童系统服务率均达到98%以上。
          5.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以乡(镇、街道)为单位保持在95%以上。
          6.中小学生总近视率在2020年的基础上每年降低1个百分点以上。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覆盖率达到97%以上。
          7.5岁以下儿童贫血率和生长迟缓率分别控制在3%和1%以下,有效控制儿童肥胖率上升趋势。
          8.增强儿童体质健康,中小学生《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优良率达到70%以上。
          9.增强儿童心理健康服务能力,提高儿童心理健康水平。
          策略措施:
          1.加强儿童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完善以妇幼保健机构、综合医院和儿童专科医院为重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支撑的儿童健康医疗保健服务网络,搭建智慧妇幼信息平台,推动电子健康档案互联共享。加强儿科与儿童保健科建设,推进妇幼保健机构、区域医疗中心及三级助产机构新生儿科全覆盖。每千名儿童拥有床位增至2.2张,拥有儿科执业(助理)医生达0.85名,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至少配备2名专职从事儿童保健的医生。
          2.加大儿童健康知识普及力度。广泛宣传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是儿童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强化儿童家庭健康管理意识。以健康生活方式和习惯养成教育为核心,指导儿童家长做好家庭健康管理,养成儿童健康行为方式。引导儿童树立正确的性别意识和道德观念,开展健康青春促进活动,将性健康教育纳入基础教育课程体系和课程质量监测体系,普及适龄儿童青少年性教育健康知识,加强防范性侵犯教育。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制品,保护儿童青少年远离毒品。
          3.健全新生儿安全保障机制。至少设置1个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强化产儿科合作,组建危重新生儿快速救治团队,搭建胎儿宫内转诊网络,提升早产儿、高危儿救治能力。加强区急救中心站危重新生儿转运车辆及设备应用,提高区域危重新生儿转运协同能力。
          4.加强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完善婚前、孕前、孕期、新生儿和儿童各阶段的出生缺陷综合防治体系。提升婚前医学检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婚姻登记、优生咨询指导“一站式”服务水平,完善出生缺陷预防、诊断、治疗及追踪的全链条服务。推动先天性心脏病等产前产后一体化服务管理,科学扩大新生儿疾病筛查病种,完善儿童遗传代谢病诊治平台建设。
          5.加强儿童健康服务和管理。开展儿童早期发展优质服务基地建设,推进儿童早期发展适宜技术社区延伸。推进儿童视力、听力、肢体、智力和孤独症等筛查,完善筛查、诊断、康复、救助工作机制。配齐学校心理教师、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和营养健康管理人员,做好学生常见病监测和防治。
          6.加强儿童疾病防治。建设儿童友好社区。加强托育机构、幼儿园、学校常见病预防保健能力,按标准配备卫生保健人员、校医和必要的卫生保健设备。普及免费疫苗接种,加强疫苗冷链系统建设和维护,规范预防接种行为。以早产、龋齿、脊柱侧弯等儿童青少年健康问题为重点,推广防治适宜技术。
          7.有效控制儿童近视。加强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工作,建立儿童视力健康档案入学迁移机制。切实减轻学生学业负担,纠正不良读写姿势,指导家长及儿童掌握科学用眼知识。教育儿童按需科学规范合理使用电子产品。严格落实普通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建设标准,到2025年,教室照明合格率达到90%。
          8.改善儿童营养状况。关注生命早期1000天科学喂养,开展孕前、孕产期营养与膳食评价指导。实施母乳喂养促进行动,建设母婴友好医院。做好儿童青少年体重及生长发育监测,加强学校、幼儿园、托育机构的营养健康教育和膳食指导,引导科学均衡饮食、吃动平衡,预防控制儿童超重和肥胖。
          9.提高儿童体质健康服务水平。贯彻实施青少年体育活动促进计划和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课外活动计划,加强户外运动、健身休闲等配套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每人熟练掌握1项以上体育运动技能。完善学生健康体检和体质监测制度,建立学生体质健康档案。合理安排儿童作息,保证儿童睡眠时间。
          10.提高儿童心理健康服务能力。健全儿童心理健康教育、咨询服务、评估治疗、危机干预和心理援助的公共服务网络,加强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教师配备,开展心理预警干预。
          (二)儿童与安全:打造多维度保护体系,营造儿童成长安全环境
          主要目标:
          1.加强儿童意外伤害干预,减少交通伤害、溺水、烧烫伤、中毒等事故发生。
          2.加强对儿童药品、玩具、服装等专用消费品质量监管,提升儿童专用消费品安全水平。
          3.加强突发公共事件管理体系建设,建立面向儿童友好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4.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全区中小学、幼儿园达到平安校园建设标准。
          5.加强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强化网络巡查,防止网络不良信息、游戏沉迷、隐私泄露、网络欺凌等问题,有效净化网络环境。
          策略措施:
          1.建立健全儿童伤害防控体系。制定实施多部门合作的儿童安全保护工作机制,健全全区统一的儿童伤害监测系统和报告制度。健全针对儿童暴力的分类数据统计和分析,并建立和完善工作成效监测和评估体系。制定儿童伤害综合干预措施,减少意外事故对儿童的影响,为受害儿童提供及时有效的救助,减少儿童因伤害所致死亡和残疾。预防和控制溺水、跌伤、交通伤害、烧烫伤、中毒等主要伤害事故发生。
          2.加强对涉及儿童专用消费品的安全监管。将儿童食品、药品、用品纳入质量监督专项抽查范围,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建立婴幼儿配方食品安全监测、质量检测和预警机制,将婴幼儿配方食品质量安全的风险隐患降至最低。加强儿童安全用药宣传,加强儿童用药不良反应监测,着力健全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报告和监测体系,完善相应的调查评估程序与补偿处置工作。将儿童食品、药品、玩具、服装等专用消费品纳入质量监督专项抽查范围。依法查处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违法行为,鼓励消费者依法投诉举报产品安全问题。加强对因产品造成儿童伤害的信息采集分析、监督检查和产品缺陷召回工作,提升儿童用品质量和安全性。
          3.在突发事件预防和处置中优先保护儿童。建立对突发事件儿童需求评估体系,建立面向儿童友好的防灾备灾计划。在灾后恢复与重建阶段,针对儿童特点采取优先救助和康复措施,将灾害对儿童的伤害降到最低程度。学校、幼儿园定时开展针对火灾、地震等自然灾害以及公共突发事件的应急演练活动,提高教职工、儿童及其监护人识别灾害风险和应对灾害的能力。
          4.加强平安校园建设及学校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注重学校日常安全管理,不断健全完善安全管理制度体系,大力推进依法治校。推进校园周边及社会重点区域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系统联网全覆盖,实现对儿童违法犯罪活动的预测预警、实时监控、轨迹追踪及动态管控。加强对学生欺凌和暴力苗头问题的排查,充分发挥班主任、任课教师和日常管理人员的作用,发现异常苗头问题立即采取措施,及时干预化解,特别加强学生上下学时段、途经重点路段的巡逻防控和治安盘查。在治安情况复杂、问题较多的学校周边设置警务室或治安岗亭,加强学生上下学时段、途经重点路段的巡逻防控和治安盘查。
          5.大力整治学校门前及周边交通秩序。落实中小学、幼儿园校园出入口两侧50米范围内不得施划道路停车泊位措施。按照规范设置禁停标志标线,前方学校注意儿童或注意行人标志,施划人行横道,完善交通监控设备等交通安全设施,保证学校门前学生上下学安全通道安全。优化学校周边交通组织。加大公交供给,完善公交设施,优化学校周边公交站点设置。加强学校周边停车管理。提高学校周边道路管养水平,完善交通设施。
          6.加强对儿童的网络保护,提高儿童安全上网的自我保护意识。坚持重点管理和全面覆盖相结合、人防技防两手抓、监看和舆情相促进,坚决处置网上侵害妇女儿童权益、歧视女性的杂音噪音。探索建立互联网平台白灰黑名单制度,预防和减少以互联网为媒介对儿童实施性侵害的违法犯罪行为发生。持续推进“扫黄打非”“净网”“护苗”等专项行动,为儿童群体提供健康文明的网络环境。培养儿童的数字素养,加强儿童安全使用网络的教育,定期通过走进校园、社区,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采取多种手段宣传,正确引导儿童健康利用网络技术。
          (三)儿童与教育:健全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保障未成年人受教育权利
          主要目标:
          1.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2.学前教育更加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全市适龄儿童入园率达到90%,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90%。
          3.持续推进义务教育资源更加均衡发展,区域、校际优质教育资源差距显着缩小。
          4.深化普通高中多样化有特色发展,优质高中教育资源不断扩大,普通高中多样化有特色发展的教育生态全面形成。
          5.促进特殊教育公平而有质量的发展,为有特殊需求的少年儿童提供适宜的教育。
          6.提高青少年科学素质,增强儿童的科学兴趣和创新意识。
          7.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进一步完善,提升育人成效。
          策略措施:
          1.加强儿童新时代思想道德建设。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教育。坚持“五育并举”,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深入实施《北京市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方案》、北京市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方案,推动爱国主义和理想信念教育常态化,加强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教育,建好用好爱国主义基地。围绕建党100周年、总书记重要回信、北京冬奥会等时间节点开展主题教育活动,讲好密云故事,弘扬“水库精神”。
          2.全面推进劳动教育。着力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和社会责任感。有计划、有步骤、有层次地开展中小学性别平等教育;全面提高学校的劳动教育水平,丰富劳动教育形式。贯彻实施北京市中小学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素养提升工程,开发《三色密云》《密云长城》《密之水》等地方课程;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体魄强健,提高审美和人文素养。
          3.推动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积极应对三孩政策调整后教育资源的供需矛盾问题,多渠道增加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满足适龄幼儿入园需求。进一步做好《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的落实工作,提高幼儿园科学保教水平,坚决防止幼儿园“小学化倾向”。加强农村学前教育发展,切实发挥乡镇中心幼儿园对村园的辐射和指导作用。幼儿园积极向社区及社会传播科学的育儿理念和知识,努力为幼儿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4.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切实保障特殊教育。深入落实《首都教育现代化2035》和《加快推进密云教育现代化实施方案(2019-2022年)》等文件,全面深化教育改革。均衡配置教师、设备、图书、校舍等资源,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缓解择校矛盾。做好东部棚改区和西部人口密集区教育资源供给,满足城区入学入园需求,引导优质教育资源向核心城区、密云生态商务区、怀柔科学城东区等“三区多点”布局,建设区级“智慧校园”示范基地。落实孤儿、残疾儿童、贫困儿童就学资助政策。完善惠及学前至高等教育阶段所有残疾学生的全覆盖资助体系,切实保障具备学习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不失学不辍学。落实残疾儿童随班就读、普通学校特教班和残疾学生寄宿制等措施,为流浪儿童、有严重不良行为和违法犯罪行为的儿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创造条件。
          5.推进高质量高中阶段教育,完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加快普及高中育人方式改革,促进高中优质、多样化、特色化发展,提高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落实《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0—2023年)》。紧密对接北京市城市发展规划、人才市场需求、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升级,增强专业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产业需求的契合度。推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职业学校、成人高校及本科院校资源整合,实施中高职一体化办学。完善各级职业教育衔接机制,逐步推行中等职业教育免费政策。
          6.推进教育现代化和信息化。完善密云教育云平台功能,提高农村中小学校接入互联网的比例,扩大农村现代远程教育网络覆盖面,建设区级“智慧校园”,基本建成覆盖城乡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信息化体系。开展多种形式的科学教育活动。建立完善青少年科学素质监测评估体系。
          7.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相结合。加强家园、家校协作,推动教师家访制度化、常态化。统筹社会教育各类场地、设施和队伍等资源,丰富校外教育内容和形式,鼓励学生积极参与科技、文化、体育、艺术、劳动等实践活动。
          (四)儿童与福利:健全福利制度体系,提高儿童分类保障水平
          主要目标:
          1.健全儿童福利制度机制,建设区属独立法人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1所。
          2.多元化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持续增加普惠托育服务机构和托位数量。
          3.实现儿童医疗保险全覆盖,稳步提高儿童基本医疗保障水平。4.落实市级关于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费保障标准
          不低于全市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的60%。
          5.完善残疾儿童康复服务,提高残疾儿童康复服务补贴标准和补贴覆盖率。
          6.巩固提高城乡社区儿童之家有效覆盖率,儿童社会工作专业队伍服务能力持续提升。
          策略措施:
          1.加强普惠型儿童福利制度机制建设。建立健全市、区两级政府主导下的儿童保护工作协调机制,不断加大公共财政对儿童福利事业的投入力度,相关经费纳入各级政府预算。出台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管理办法,依法加强儿童保护工作机构设置或专门人员配置,各乡镇(街道)应当加强儿童福利和保护工作,实现乡镇(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全覆盖。居(村)民委员会应当设置专人专岗负责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探索对儿童实施营养干预和补助的方法,提高农村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标准。
          2.推进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和创新转型高质量发展。加快补齐儿童福利基础设施短板,推动儿童福利机构社会化服务转型升级,完善儿童福利机构面向各类儿童群体提供临时救助、应急保障和兜底保障等的综合服务,拓展康复、特教等功能,推动儿童福利机构形成集养、治、教、康于一体的社会服务功能。
          3.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建设。强化政策和资金引领,规划建设一批承担指导功能的示范性照护服务机构和社区照护服务设施,扩大公益性、普惠性婴幼儿照护服务供给。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班,支持各类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提供多样化、多层次的婴幼儿照护服务。鼓励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根据家庭不同需求,提供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临时托等多样化的托育服务。
          4.加大儿童医疗保险和救助力度。实现儿童医疗保险全覆盖,健全重特大疾病的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逐步将体现新技术、新需求的儿童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医保范围。全额资助符合条件的困境儿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加大对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儿童、重度残疾儿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的补贴力度。
          5.强化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和留守儿童的保障。坚持基本生活保障、医疗康复保障和教育资助救助,督促落实监护责任,加强儿童家庭监护指导和送养指导。探索因特殊情况或突发情况暂时无人抚养儿童的临时照料、关爱服务模式。继续落实《关于建立北京市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的意见》,完善困境儿童监护保护机制。对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低保家庭儿童、残疾儿童等困境儿童和0-3岁困境家庭婴幼儿优先给予分类福利保障。建立“区-街(乡镇)-居(村)”三级联动工作体系,设置困境儿童紧急救援电话和应急处置平台,健全儿童社会保护台帐。健全农村留守儿童服务机制,加强对留守儿童心理、情感和行为的指导。进一步加强流浪儿童救助保护系统能力的建设,探索流浪儿童重返家庭的安置模式。建立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通报机制,避免服刑人员子女流浪在外或走向犯罪。
          6.完善残疾儿童康复服务。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服务兜底保障机制,将疑似残疾儿童纳入康复服务范围。加强0—15岁残疾儿童康复服务衔接,提供手术康复、康复训练和辅助器具配置等一体化康复服务。强化残疾儿童居住支持服务、社会生活服务和康复服务,为残疾儿童就近康复提供便利条件。积极探索“互联网+残疾儿童康复服务”运行模式,完善残疾儿童康复训练服务信息数据系统和管理系统。
          7.提高儿童之家建设、管理和服务水平。健全政府主导,部门统筹,社区公共服务机构、驻区单位、社会组织多元参与,共同建设儿童之家的工作格局,巩固提高城乡社区儿童之家覆盖率。完善儿童之家建设标准、工作制度和管理规范,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提升儿童之家管理和使用效能。把儿童之家纳入社会治理范畴,建立社区(村)儿童主任队伍,发挥社区(村)儿童主任、儿童社会工作者及相关社会组织等力量作用,为困境儿童提供关爱保护基本服务。支持、引导社会组织及社会力量参与儿童之家建设。
          8.培养儿童工作专业力量。加强基层儿童工作队伍建设,研究建立儿童主任工作激励机制,乡镇(街道)全部配备儿童督导员,居(村)委会全部配备儿童主任。探索“儿童主任+专业社工”联动工作模式,积极培育儿童服务类的社工机构、心理机构、法律机构、公益慈善组织和志愿服务组织,每个区至少有1家儿童服务类社会组织,每个乡镇(街道)至少配备1名儿童社会工作者。培育、引导、规范有关社会组织为未成年人的心理辅导、康复救助、监护及收养评估等提供专业服务。推进基层儿童保护工作体系和监测预防、强制报告、应急处置、评估帮扶、监护干预“五位一体”救助保护机制建设;注重培育服务于儿童群体的机构和专业社会工作者队伍。
          (五)儿童与家庭:建立家庭发展支持体系,赋能儿童健康成长
          主要目标:
          1.引导家庭成员尊重儿童主体地位,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落实抚养、教育、保护责任,保障儿童平等参与家庭生活和家庭事务的权利。
          2.加强爱婴服务,倡导0至6个月婴儿纯母乳喂养,为6个月以上婴儿适时合理添加辅食。
          3.培养科学育儿理念,科学育儿指导覆盖率超过80%。
          4.覆盖城乡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基本建成,学校、幼儿园建立家长学校比率保持100%,社区、村建立家长学校的比率分别达到96%、86%。
          5.建设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培养儿童成为好家风的践行者和传承者。
          6.增强亲子互动,建立平等和谐的亲子关系。
          策略措施:
          1.保障儿童的参与和表达权利。尊重儿童参与自身和家庭事务的权利,注重培养和增强儿童参与意识和能力。注重与儿童相关的法规政策制定、实施和评估中的儿童参与,决定有关儿童的重大事项,吸收儿童代表参加。将儿童参与纳入学校、校外教育机构、社区工作计划。支持少先队、共青团等组织开展主题鲜明、形式多样的社会实践及体验活动。加强学校班委会和学生会建设,畅通学生参与学校事务的渠道。广泛开展儿童参与的宣传、教育和培训活动。鼓励儿童关心社会发展,主动参加社会公益实践活动,积极承担志愿服务活动,提高自身的社会参与能力。切实维护未成年人的在家庭生活中的合法权益。
          2.完善以家庭为中心的监护制度。关注儿童的身心健康状况,利用家长学校、儿童之家等阵地,开展形式多样的生命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家庭监护水平。加强家庭保护的监督,针对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采取劝诫、处罚等有效措施。加大对家庭保护的宣传力度,营造各方力量关注和参与家庭保护的良好社会氛围。
          3.强化爱婴服务支持。倡导母乳喂养关爱,设立母乳喂养咨询热线,探索“互联网+母乳喂养咨询”服务新模式。以孕期、哺乳期妇女和婴幼儿需求为导向,积极推进公共场所和企事业母婴设施建设。探索通过互联网查询定位、手机APP、微信等多种形式开展母婴设施位置查询服务,提高设施利用率和服务可及性、精准性。
          4.增强家庭照护的支持和指导。全面落实产假政策,鼓励用人单位采取灵活安排工作时间、提供福利性婴幼儿照护服务等措施为家庭婴幼儿照护创造便利条件。积极推进社区儿童中心等服务基地建设,通过开展亲子活动、开设家长课堂等方式,为家庭提供普惠可及的育儿指导服务。支持优质机构、行业协会开发公益课程,向广大家庭普及优孕、优生、优育等科学知识。
          5.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加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工作,中小学、幼儿园每学期至少组织1次家庭教育指导,普及家庭教育知识,推广家庭教育经验。加强家园、家校协作,推广教师家访制度化、常态化。积极组织社会实践活动,广泛开展家长和儿童共同参与的研学旅行、志愿服务等活动,促进儿童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发挥舆论引导作用,营造全社会协同育人氛围,为家庭教育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6.深化家庭文明建设。围绕孝敬教育、勤劳节俭教育、诚信教育、法治教育等内容,组织开展丰富、形式多样的家庭文化活动,引导儿童树立忠诚相爱、理解沟通、包容接纳、责任共担、彼此分享、亲情陪伴、终身学习、绿色生态等现代家庭理念,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家庭落地生根。
          7.培养良好亲子关系。加强亲子交流,引导家庭成员尊重儿童主体地位,与儿童建立有效的沟通方式,增加陪伴时间,提高陪伴质量。指导帮助家庭成员调适亲子关系,缓解育儿焦虑,化解亲子矛盾。鼓励支持各类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娱乐等公益性设施和场所、城乡社区儿童之家等为开展家庭亲子活动提供条件。
          (六)儿童与环境:优化促进儿童成长的环境体系,助力儿童全面发展
          主要目标:
          1.宣传、普及和践行儿童优先理念,形成尊重、爱护儿童的社会氛围。
          2.提供更多有益于儿童全面发展的高质量精神文化产品,提高儿童图书阅读率。
          3.推动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助力儿童友好示范创建工作。
          4.优化儿童健康成长的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降低环境污染对儿童的伤害。
          5.提高儿童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加强儿童生态文明教育。
          策略措施:
          1.宣传和践行儿童优先理念。广泛开展以儿童优先和保障儿童权利为主题的宣传活动,提高政府部门和社会公众对儿童权利的认识,践行儿童优先理念、保障儿童权利的自觉性。在配置公共资源和部署开展工作时优先考虑儿童利益和需求。为儿童提供更多安全、友好的公共设施和活动场所作为城乡建设规划和城市改造的重要内容。尊重儿童参与自身和家庭事务的权利,注重培养和增强儿童参与意识和能力。
          2.提升面向儿童的公共文化服务质量,丰富公共文化产品类型。引导各类媒体制作和传播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儿童精神文化产品。鼓励相关社会组织和文化艺术机构、团体、场馆为丰富儿童文化、科技、娱乐活动提供有力支持。支持儿童图书、影视、歌曲、童谣、舞蹈、戏剧、动漫、游戏、广播电视节目等,培育儿童文化品牌。倡导传统文化经典阅读,倡导全民阅读、儿童课外阅读、家庭亲子阅读。
          3.积极推动儿童友好城市建设。以“政策友好、服务友好、人文友好、环境友好”为目标实施儿童发展战略,建立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社会支持、公众参与的工作机制,助力实施建设儿童友好城市的专项规划和行动计划。研究制定具有本区特色的儿童友好社区建设方案。采取政府投入和民间资本参与的方式,新建、改建、增设和扩建儿童友好社区配套设施。
          4.加大环境保护和治理力度,优化儿童健康成长的生态环境。建立空气污染、水污染等城市污染监测和防治体系,确保儿童生存环境的健康。加大环境保护和治理力度,降低环境对儿童生存的伤害。建立环境健康风险管理机制和报告机制,基本保障儿童活动公共绿地面积和公共活动场地面积,提高环境质量监测与信息发布实时性,建设绿色宜居的生态家园,重点抓好农村改厕、生活垃圾和污水治理,最大限度减少环境污染对儿童的不利影响。
          5.开展面向儿童的生态文明宣传教育活动。根据密云区生态环境特点,开展特点鲜明的系列宣传教育活动,推动生态文化教育走进学校,走进社区,走进家庭。推进生态环境科普基地建设,鼓励儿童走进生态环境科普基地,积极参与实践体验活动和环保公益活动。讲好密云故事,引导儿童关注生态可持续发展,践行低碳生活和绿色消费,提升儿童的生态文化意识。
          (七)儿童与法律:健全法治保障体系,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主要目标:
          1.加大普法力度,提高未成年人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2.加强未成年人保护领域执法工作,全面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3.预防和严厉打击针对未成年人一切形式的暴力,针对未成年人的暴力犯罪侵害率逐年下降。
          4.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完善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分级干预制度,降低未成年人犯罪人数和比重。
          5.积极推进社会综合治理,司法工作体系满足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殊需要。
          6.健全完善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服务工作网络,保障有需求的未成年人依法获得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
          策略措施:
          1.增强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综合运用“全媒体”平台,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深入推进中小学法制校长机制建设,加强儿童基本的安全防护教育、犯罪预防教育,提高儿童法制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全面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深入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持续开展中小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常态化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健全未成年人参与法治实践机制。
          2.加强未成年人保护领域的执法工作。完善落实未成年人监护监督和干预制度举措。充分运用家庭暴力告诫书、人身安全保护令、撤销监护人资格等措施,预防和制止针对儿童的家庭暴力。探索父母婚内分居期间未成年子女权益保护措施,依法保障父母离婚后未成年子女获得被探望的权利。加大对利用超声等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行为的打击力度。
          3.严厉打击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建立完善落实预防、打击、救助、寻亲安置为一体的反拐工作长效机制。开展对引诱、教唆、欺骗、强迫、容留儿童吸毒犯罪专项打击行动。依法严惩胁迫、引诱、教唆未成年人参与黑社会性质组织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行为。打击组织未成年人乞讨或进行其他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的犯罪。依法惩处利用网络侵害、监护侵害、危害校园安全、侵害困境儿童犯罪。
          4.积极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落实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分级干预制度,及时发现、制止、处理未成年人严重不良行为和未达刑事责任年龄未成年人严重危害他人及社会的行为。推进“青少年维权岗”“青少年零犯罪零受害社区(村)”创建。对涉罪未成年人坚持依法惩戒与精准帮教相结合,提升教育矫治质量,预防重新犯罪。完善专门学校入学程序、学生和学籍管理、转回普通学校等制度。
          5.加强涉案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落实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特别程序关于严格限制使用逮捕措施、强制辩护、社会调查、心理评估、监护人或合适成年人到场、附条件不起诉、不公开审理、犯罪记录封存等规定,落实未成年犯罪人员与成年犯罪人员分别关押、分别管理、分别教育制度。深化涉诉未成年人服务保护体系,探索建立未成年人司法社工服务体系。
          6.积极推进社会综合治理。探索建立教职员工等特殊岗位入职查询性侵害等违法犯罪信息制度。加快推进、完善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严厉查处使用童工行为,规范和限制安排儿童参加商业性演展活动。加强以案释法类案检察建议、司法建议等的发送,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呼吁全社会共同关爱儿童健康成长。
          7.依法为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完善具有严重不良行为儿童的矫治制度。健全完善刑事案件未成年被害人法律援助制度,重点加强对孤儿、困境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及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等特殊被害人群体的关爱救助。建立未成年人法律援助专业律师队伍,支持和鼓励基层法律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为未成年人提供身心康复、生活安置、复学就业、法律支持等多元综合司法救助。建立家庭、学校、社会共同参与的运作机制,对有不良行为的儿童实施早期介入、有效干预和行为矫治。探索专门学校教育和行为矫治的有效途径和方法,对适用缓刑的未成年人和因犯罪接受社区矫正的未成年人,做好帮教工作。
          四、重点项目
          (一)创建一批儿童友好示范典型。
          (二)建设妇幼健康智慧平台。
          (三)区妇幼保健机构全部达到标准化建设要求。
          (四)建设具有独立法人性质的区属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
          五、组织实施
          (一)加强对规划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
          1.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妇女儿童发展道路,贯彻党中央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决策部署,把党的领导贯穿于本规划组织实施全过程,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多部门合作、全社会参与的规划实施工作格局。
          2.由人民政府负责实施本规划。区政府各部门、相关机构和社会团体结合各自的职责,承担落实规划中相应的目标任务。密云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具体负责规划实施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督促。
          3.制定部门实施方案。密云区人民政府各部门、相关机构和社会团体及各镇街结合各自的职责,按照任务分解,制定实施方案,形成全区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体系。
          4.加强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及部门规划的衔接。将妇女儿童规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及部门规划,各级人民政府部门、相关机构和社会团体将规划分别纳入本地区、本部门规划,统一部署,统筹安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
          5.优化妇女儿童规划实施的法律政策环境。制定完善促进妇女儿童发展的政策文件,在制定和执行中充分体现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坚持依法行政,加强执法检查和司法保护,保障妇女儿童各项合法权利的实现。
          6.保障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经费投入。各级财政加大妇女儿童事业发展所需经费的投入,并随着经济增长同步增加。各级政府将实施规划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针对重点、难点问题设计实施相应项目,安排专项经费,保证目标如期实现。动员社会力量,多渠道筹集资金,支持妇女儿童事业发展。
          (二)建立健全实施规划的工作机制
          1.建立由政府主导、多部门合作、全社会参与的规划实施工作机制。建立目标管理考核问责制,将主要目标纳入相关部门、机构和社会团体的目标管理和考核体系,纳入主要负责人和主管负责人的政绩考核,共同做好规划实施工作。
          2.健全报告制度。各有关部门每年向本级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实施规划的工作情况。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随时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或办公室主任报告,请示有关妇女儿童的重要工作和相关事宜。
          3.健全会议制度。定期召开各级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全委会、联络员、监测统计工作和年度工作会议,汇报、交流实施规划的进展情况,部署工作任务。
          4.健全监测评估制度。成立由各级统计部门牵头的监测组,负责组织对规划实施情况的监测工作;成立由各级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牵头的评估组,负责组织对规划实施情况的评估工作。
          5.加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建设。配置工作人员,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三)探索总结实施规划的工作方法
          1.加大实施规划的宣传力度。多渠道、多形式面向各级领导干部、妇女儿童工作者、广大妇女和全社会广泛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宣传规划的重要内容,宣传规划实施中的典型经验和成效,宣传促进妇女儿童保护和发展的国际公约、法律政策,营造有利于妇女儿童生存、保护、发展和参与的社会氛围。
          2.加强实施规划的能力建设。将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相关内容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校课程。举办多层次、多形式培训班、研讨会等,对政府及各有关部门、机构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增强其实施规划的责任意识和能力。将实施规划所需业务知识纳入部门培训计划,开展对相关专业工作者的培训。
          3.及时开展对妇女儿童发展和权益保护状况的调查研究。掌握新情况、分析新问题,为制定法规政策提供依据。加强对妇女儿童发展领域的理论研究,总结探索妇女儿童发展规律和妇女儿童工作规律。在规划实施中不断创新工作方法,通过实施项目、为妇女儿童办实事等运作方式解决重点难点问题;通过分类指导、示范先行,总结推广经验,推进规划实施。
          4.鼓励妇女参与规划的实施。妇女既是实施规划的受益者,也是实施规划的参与者。在实施规划过程中,注重发挥妇女的作用,听取妇女的意见和建议。鼓励妇女参与规划实施,提高参与意识和能力,实现自身的发展与进步。
          六、监测评估
          (一)监测评估是实施规划的重要手段和必要环节
          规划监测是指收集、整理、分析反映妇女发展状况的相关数据和信息,动态反映规划目标进展情况和趋势变化。规划评估是指在监测的基础上,系统分析和评价规划目标达标状况,衡量和判断规划策略措施和规划实施工作的效率、效果、效益,预测规划目标和妇女发展趋势。通过监测评估,准确掌握妇女儿童发展状况,制定促进妇女儿童发展的政策措施,推动规划目标如期实现,为规划未来妇女发展奠定基础。
          (二)本规划实行年度监测评估,2-3年进行中期评估,5年末进行终期评估
          (三)监测评估工作机构和职责
          1.各级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设立监测评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同级委员会及有关部门人员组成,负责组织领导监测评估工作,审批监测评估方案,审核监测评估报告,根据监测评估结果提出相应对策等。监测评估领导小组下设监测组和评估组。
          2.监测组由各级统计部门牵头,承担规划目标任务的有关机构统计和业务人员组成。监测组负责规划监测工作的指导和人员培训;研究制定监测统计指标体系、监测统计方案;收集、整理、分析数据和信息;撰写并提交年度监测报告等。
          3.评估组由各级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承担规划目标任务的有关机构业务人员和专家组成。评估组负责评估工作的指导和人员培训;制定评估方案;审评年度监测统计报告,并对重点、难点问题进行分析,提出意见和建议;组织开展评估工作和专项督查;撰写并提交评估报告等。
          (四)监测评估工作步骤
          1.科学设计规划监测指标体系和评估指标体系。包括确定监测指标和重点评估指标;区分定性指标和定量指标;明确指标定义;明确判断标准等。
          2.制定监测方案和评估方案。在方案中明确监测评估的目的、指导思想和原则,确定监测评估的内容、标准、方法和要求。
          3.开展监测评估并撰写报告。通过常规统计和统计调查收集数据,通过调查等方法了解工作信息;对收集到的数据和信息进行质量审核;及时分析数据和信息,全面、客观评价规划目标进展情况和实施工作成效;撰写监测报告和评估报告。
          (五)监测评估工作要求
          1.各级政府要重视规划监测评估工作。各级监测评估领导小组切实履行职责,保证监测评估工作有序开展,取得实效。各级政府将监测评估工作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及时研究监测评估结果,加强规划实施工作。
          2.完善监测评估相关制度。健全性别统计制度,规范并完善分性别统计指标,纳入常规统计和统计调查。建立并完善区级及行业的性别统计数据库,规范各级数据信息的收集、发布和展示,实现数据信息的交流、反馈和利用,逐步实现数据的资源共享。
          3.实行监测评估工作报告制度,加强工作指导。各级有关部门按要求向同级统计部门报送年度监测数据,向同级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提交本部门评估报告;各级监测组向同级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提交年度监测报告,各级评估组向同级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提交评估报告;各级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分别向上一级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提交评估报告。各级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对下级规划的监测评估工作进行指导,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和督导。
        编辑:rub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