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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让尊重和关爱妇女儿童 成为国家意识、公民素养和社会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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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昌平区“十二五”时期妇女发展规划

        时间:2011-12-15   来源:市妇儿工委办公室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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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 言

          2006年,按照《北京市“十一五”时期妇女发展规划(2006-2010年)》的要求,昌平区制定颁布了《昌平区“十一五”时期妇女发展规划》(以下简称《“十一五”妇女规划》)。五年来,昌平区认真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将妇女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强化政府管理妇女事务的主体责任,加大实施妇女规划的经费投入,加强全社会的宣传动员,为“十一五”妇女规划的实施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十一五”时期,昌平区积极参与举办奥运赛事和服务保障国庆60周年活动,沉着应对金融危机,全区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取得了长足进展。妇女作为参与经济社会建设的主力军,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十一五”时期,昌平区妇女工作取得显着成效,妇女事业呈现良好发展态势。“十一五”确定的各项目标已基本实现。妇女参政能力不断增强,参政比例稳中有升,妇女对社会政治生活的影响日益加大;妇女参与经济发展的范围不断扩大,就业比重稳步提高,就业结构趋于合理,妇女自主创业、自谋职业能力显着增强;男女受教育水平差距逐步缩小,妇女整体素质显着提升;妇女健康需求得到基本满足,保健水平有了长足发展,一些指标达到历史最好水平;妇女权益保障得到进一步加强,社会化维权网络基本形成;妇女的社会保障水平明显提高,生存发展的社会环境得到优化。
          但是,随着经济社会转型升级的推进,昌平经济社会发展中不平衡、不协调问题依然突出,全区妇女发展仍面临诸多问题。男女平等在一些领域还未完全实现;基层妇女参政议政环境仍不理想;农村及流动人口妇女生存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影响妇女健康因素仍未完全消除;妇女权益保障机制仍需完善。全面提高妇女的综合素质,谋求两性平等,实现我区妇女的全面发展仍是一项长期任务。
          未来五年,是我区建设高端引领、创新驱动、绿色发展、开放包容的京北创新中心、国际科教新城的五年,也是昌平妇女事业发展的重要阶段。为进一步推动妇女事业与昌平区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依据《北京市“十二五”时期妇女发展规划》和《北京市昌平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要求,结合昌平区妇女发展实际,特制定《北京市昌平区“十二五”时期妇女发展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为主线,树立社会性别意识,紧紧围绕建设高端引领、创新驱动、绿色发展、开放包容的京北创新中心、国际科教新城的目标,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兼顾,促进妇女自身全面发展、男女两性和谐发展和妇女事业与昌平经济社会同步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促进妇女自身全面发展。关注妇女切身利益需求,着力解决妇女发展中的瓶颈问题,努力促进妇女在决策管理、经济参与、文化教育、身心健康、社会保障、法律保护、环境建设等领域的全面发展。
          2、坚持统筹兼顾,促进男女两性和谐发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统筹城乡发展,注重社会公平,建立完善社会性别平等机制,促进男女两性和谐发展。
          3、坚持主体参与,促进妇女事业与昌平经济社会同步发展。依法保障妇女平等参与的权利,充分调动妇女主动参与的积极性,引导和支持妇女参与经济社会建设,促进妇女事业与昌平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总目标

          2011-2015年,我区妇女发展的总目标是:优化妇女发展的社会环境,保障妇女充分享有各项权利;不断满足妇女生存、发展的需求,进一步提高妇女的综合素质,推进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保证妇女得到文化教育、医疗保健、生活娱乐、社会保障、权益保护等多元化、全方位的公共服务。到“十二五”时期末,确保昌平妇女发展各项指标在全市处于中等偏上水平。

          三、发展领域、主要目标和策略措施

          (一)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
          将社会性别意识纳入社会公共政策,推进妇女依法行使民主权利,提高妇女平等参与决策和公共事务管理的水平。
          主要目标
          1、逐步提高各级党代会和人代会以及人民政协中女性的比例
          --区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的女性比例分别达到30%左右。
          --区委委员及候补委员、区纪委委员中女委员的比例达到15%左右。
          2、不断提高各级领导班子中女性领导干部的比例
          --区委、人大、政府、政协、纪委领导班子中,分别配备一名以上女干部。
          --全区党政机关处级领导干部中的女性比例达到22%左右;其中,处级正职领导干部中的女性比例达到15%左右。 
          --镇(街道)党政领导班子中应各配备一名女干部。镇、街道党政正职领导中的女性比例分别达到8%和20%。
          --提高国有企业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及管理层人员中的女性比例,逐步增加女职工比较集中的企业和事业单位的领导班子中女干部的比例。
          3、提升妇女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居民委员会成员中的女性比例达到60%;村民委员会成员中的女性比例达到30%左右,女村委会主任比例达到10%左右。
          --扩大妇女参与社区服务和管理的渠道,充分发挥妇女参与社区建设的作用。社区工作者中女性比例达到50%。
          --鼓励和支持妇女组织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不断拓展范围、提升层次、提高水平。
          策略措施
          1、认真贯彻落实《北京市贯彻<2010-2020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纲要>实施意见》、《中共北京市委加强全市党政领导班子建设(2009-2013年)规划纲要》、《2009-2020年北京市党政领导班子后备干部队伍建设规划》,并结合本区实际情况,制定和完善培养选拔女干部的具体措施,不断提高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的程度和水平。
          2、健全女干部选拔培养机制。加强统筹,拓宽视野,创新选拔方式,在公务员招录、干部选拔任用、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等工作中,要确保女干部比例,为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提供平等的竞争机会。逐步提高各级后备干部队伍中的女性比例。
          3、加强女干部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进一步落实市bt365体育开户_365bet足球投注网站_365账号禁止投注、市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妇女人才工作的意见》,着力加强女干部的思想政治建设和党性锻炼,丰富教育培训内容。加大女干部实践锻炼力度,通过挂职锻炼、交流任职、轮岗等多种方式,切实增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提高女干部决策管理水平和领导能力。
          4、不断提高各级领导班子中女干部的比例。提高女性较集中的行业及企事业单位领导班子中的女性比例。提高女性在企业董事会、监事会、职代会中的参与程度。职工代表中女性比例与本单位女性所占比例相适应。
          5、高度重视农村妇女参与基层民主建设工作,加大推进农村女性参与基层民主和公共事务管理重要意义的宣传教育、舆论引导和针对性培训的力度。注重农村女干部、女党员的培养,并纳入各级干部培训规划,提高农村妇女的参与意识和综合素质。
          6、认真贯彻落实《北京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完善妇女参与社区服务与管理的体制机制,加强女性社区工作者的教育培训。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为妇女参与社区服务与管理提供平等的竞争机会。
          7、充分发挥“枢纽型”社会组织桥梁纽带、发展龙头、服务平台的作用,大力培育、扶持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的社区妇女组织,支持各类妇女组织开展活动,承接社会公益性服务项目,提升妇女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水平。
          (二)妇女与经济
          保障妇女平等获得经济资源的机会,构建城乡妇女一体化充分就业新格局,提升妇女参与经济建设的能力。
          主要目标
          1、保障妇女获得平等参与经济活动和共享资源的权利和机会。
          --消除就业歧视,最大限度促进女性劳动力就业,保障女性高校毕业生获得平等充分的就业机会。城镇单位从业人员中女性比例达到40%。
          --提高就业培训质量,女性接受再就业技能培训的合格率达到90%,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中女性就业率不低于整体就业率。
          2、全面拓宽妇女就业领域,引导鼓励妇女创业
          --鼓励女性自主创业就业。
          --积极推进农村女性劳动力转移就业。
          --加强残疾妇女就业、创业技能培训,使有劳动能力的残疾女性就业率稳步提高。
          3、确保女职工享有特殊劳动保护
          --加强安全生产事故和职业危害的预防,减少女职工职业伤害的发生。
          --加强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工作,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
          策略措施
          1、贯彻落实《劳动法》、《北京市企业生育保险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建立保护女性平等就业的劳动管理机制,明确要求各用人单位在招聘活动中不得设置性别歧视条款,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切实保障妇女平等参与就业的权利。
          2、切实把促进就业列为经济社会发展优先目标,按照“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方针,循序渐进地“并轨”城镇就业管理制度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管理制度。实施更加积极的推进妇女就业的政策,为妇女创造更多就业机会,推动城乡妇女充分就业。
          3、完善失业妇女帮扶政策,将失业妇女纳入到鼓励用人单位招用城乡就业困难人员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政策的享受范围,提高用人单位招用失业妇女的积极性。搭建用人单位招用失业妇女的平台,帮助失业妇女转变就业观念、增加工作经验。跟踪就业见习基地用人需求,提供技能培训,提高失业妇女再就业稳定性。
          4、积极推进高技能人才培养工程和企业职工培训计划,强化妇女培训服务,提高女职工的工作能力;完善培训机制,以提高城镇女性失业人员、农村妇女转移劳动力技能水平和就业能力为目标,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职业技能培训,使有培训愿望的女性城镇失业人员和农村转移就业劳动力每年享受培训补贴。
          5、完善并落实鼓励妇女创业的各项扶持政策,拓展创业融资渠道,充分发挥小额贷款对促进妇女创业的扶持作用。大力推广创业培训,鼓励各类优质培训教育资源积极参与创业培训工作,为女性创业者提供专业化、规范化的培训和服务。
          6、完善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援助制度,做好女性困难群体的就业工作,促进就业困难群体尽快实现再就业。完善残疾妇女就业服务网络,积极拓展残疾妇女就业渠道,使残疾妇女平等参与社会活动。
          7、加强对女职工劳动保护的宣传教育,提高女职工的职业危害防护能力和权益维护意识。开展女职工劳动保护专项检查,严厉查处违反女职工劳动保护法规要求的违法违规行为。深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企业依法为女职工提供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配备正确有效的防护用品,做好女职工职业健康监护工作。
          8、建立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的协调机制,劳动合同、集体合同中应依法列入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条款,积极推进集体合同和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工作。
          (三)妇女与教育
          适应昌平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的需要,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积极推进妇女终身教育,提升妇女的整体素质和综合素养。
          主要目标
          1、推进妇女终身教育
          --15岁以上女性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0年以上,新增劳动力中女性平均受教育程度达到15年。
          --从业人员中女性继续教育年参与率达到50%。
          2、加快对女性人才的培养
          --加强对女性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提升女性专业技术人员的创新能力和科技水平,不断提高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中的女性比例。 
          --加强农村女性实用人才的培养,提升女性掌握实用技术的能力,提高农村实用人才中的女性比例。
          策略措施
          1、依法保障男女平等受教育的权利,在各级各类教育中,坚持男女平等的原则,使广大妇女得到公平的受教育机会。
          2、深化课程体系、教学内容和方法的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注重女性创新精神、实践能力的培养,为高层次、高素质女性专业人才辈出提供更加优质的教育公共服务。
          3、注重培养妇女的职业技能和适应职业变化的能力。通过正规的学历教育与非学历职业教育以及各种培训,使新增女性劳动力和在职女职工能够普遍接受各种形式的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鼓励行业、企业联合职业院校建立继续教育指导机构和培训中心,为从业人员提供终身教育、继续教育,为转岗、失业人员提供职业教育和岗位技能培训。
          4、加强职业技能培训的基础工作。开展师资培训,切实提高教师的专业素质和技能水平,稳定师资队伍。结合产业发展方向和职业特点,开发针对性和实用性较强的培训教材、课程和题库。
          5、积极为妇女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创造条件,提升妇女的职业技能和职业素养。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弘扬科学精神为核心,举办专业技术人员高级研修班,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6、建立健全农村实用人才网和农村实用人才库,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农村妇女的实用技能培训,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逐步提高农村妇女掌握实用技术的能力。
          (四)妇女与健康
          加快基本医疗服务均等化建设步伐,为妇女提供公平可及的基本卫生保健服务,提高妇女健康水平。
          主要目标
          1、保障妇女人人享有卫生保健服务
          --开展婚前和孕前保健指导,逐步提高婚前、孕前医学检查率。
          --建立适龄妇女乳腺癌、宫颈癌免费筛查长效机制,提高“两癌”早诊早治率。 
          2、提高妇女生殖健康水平
          --五年平均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15/10万以内。 
          --住院分娩率达到99%,促进自然分娩,保障母婴健康。保障妇女享有避孕节育知情选择权,减少非意愿妊娠。
          --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到90%。
          3、预防妇女性病、艾滋病病毒的感染,控制妇女性病、艾滋病病毒的感染率,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
          4、提供多种形式的妇女心理健康指导和服务,提高妇女心理健康水平
          策略措施
          1、继续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办法》、《北京市计划生育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完善妇女卫生保健工作机制,强化卫生执法监督。
          2、加大对妇幼卫生工作的支持力度。各部门各单位要将妇幼卫生保健管理与服务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中,提供必要的政策保障和经费支持。
          3、加强妇幼卫生体系建设,落实服务项目,完善服务网络,提高保障水平,提升管理能力,规划考核指标,理顺责任分工。深化妇幼保健机构的规范化管理与服务,提高妇幼卫生保健技术水平与服务质量。
          4、加强部门合作,多种渠道开展婚前和孕前保健知识宣传,不断提高公民对婚前和孕前检查重要性的认识。普及婚前和孕前医学检查基础知识,改善并进一步提高婚检机构服务质量和水平,努力提高婚前和孕前医学检查率。
          5、保障母婴安全。严格助产机构监督管理,提高产科服务质量。加强健康教育及妇幼保健人员医疗技术培训,完善围产保健工作的规范化管理,减少不必要的医学干预,促进自然分娩,完善诊疗付费机制,降低剖宫产率。转变孕产期保健模式,完善孕产妇住院分娩、转诊抢救及管理的服务体系。
          6、加强对妇女常见病预防知识的宣传和普及,提高妇女自我保健和防病意识。开展妇女常见病的普查普治工作,每年或至少每2年为本区妇女提供一次包括“两癌”筛查在内的妇女疾病免费检查,每年为育龄妇女提供一次免费生殖健康检查,提高妇女抵御疾病风险的能力。
          7、保障妇女享有计划生育优质服务。采取多种形式,开展生殖健康知识的宣传教育,做好孕前保健指导。加强对青春期女性婚前性行为的正确指导,推广安全、有效的避孕节育新技术、新方法,预防和控制非意愿妊娠和人工流产。
          8、预防和控制艾滋病、性病传播。完善艾滋病、性病防治工作机制,将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纳入妇幼保健常规工作,强化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的综合服务。
          9、为妇女提供心理健康指导和服务。加强网络信息建设,畅通妇女获得心理健康信息的渠道。加强对精神卫生工作人员及相关专业的培训,针对妇女不同时期生理、心理特点,开展心理咨询、辅导和干预。
          (五)妇女与社会保障
          加快社会保障制度的整合与衔接,加强对妇女特殊群体的社会救助,提高妇女享有社会保障水平。
          主要目标
          1、提高妇女参加社会保险的覆盖面
          --全面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努力实现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人群全覆盖。
          --逐步完善城镇生育保障制度全覆盖,提高农村妇女生育保障享有水平。
          2、加强对妇女特殊群体的社会救助
          --逐步加大对贫困孕产妇的救助力度,提升实施救助的质量和水平。
          --加大残疾妇女救助力度,提高残疾妇女保障水平。
          --进一步提高对特困妇女的救助水平。 
          3、提高妇女享有社会福利的水平
          --扩大和完善社会公共服务范围,提高妇女享有社会福利的水平。
          --发展公共托幼服务,提高家务劳动社会化程度,减轻妇女负担。
          --进一步提高老年服务社会化水平,为老年妇女提供优质的社区服务。
          策略措施
          1、大力推进社会保险由制度覆盖向人群覆盖转变,实现社会救助无盲点,社会福利适度普惠,政策相互衔接,公共服务高效便捷,保障水平稳步提高,形成与昌平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使妇女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2、加大对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投入,确保社会保障体系顺利运行。失业保险金、工伤保险定期待遇、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福利养老金、优抚对象生活水平、最低生活保障水平有较大幅度提高。
          3、加强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以基层平台建设为重点,进一步完善区、镇(街道)二级管理和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服务体系,健全服务标准,规范业务流程,提高社会保障的管理服务水平。
          4、进一步完善城乡特困人员医疗救助制度,扩大贫困孕产妇的救助范围和救助水平,保障贫困孕产妇的基本医疗需求,切实维护广大妇女的生存健康权益。
          5、加大对残疾妇女救助力度,改善残疾妇女生活质量,使残疾妇女在基本生活、医疗、养老、住房、教育等方面享有与健全人同样的保障水平。
          6、积极推进实施《北京市社会服务管理创新行动方案》,不断完善社区服务、居家养老设施和项目。落实《北京市社区基本公共服务指导目录(试行)》,逐步实现社区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
          7、加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重点发展护养型养老服务机构,满足大多数失能、半失能老人的养老护理需求。发挥卫生医疗和养老服务双重优势,全区护养型养老床位达到总床位的60%。开发适合老年妇女特点的、满足老年妇女需要的社区服务项目,为开展各类社区文体活动提供便利,提高社区服务水平。
          (六)妇女与法律
          贯彻落实促进男女平等的法律政策,增强妇女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
          主要目标
          1、反对并打击一切形式针对妇女的犯罪行为
          --控制并减少强奸、拐卖等侵害妇女人身权利的刑事案件的发生。
          --严厉打击卖淫嫖娼活动。
          --强化在司法、执法过程中对妇女权益的保护。
          2、依法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
          --保障妇女在婚姻家庭关系中的人身和财产权益。 
          --预防和制止针对妇女的家庭暴力。
          --加强对妇女的司法救助,扩大妇女接受法律援助的范围,提升妇女接受法律服务的水平。
          策略措施
          1、将有关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纳入全区普法宣传规划。探索和创新在新形势下开展普法的工作模式,加强法制宣传阵地建设,不断增强法制文化的渗透作用,创作法制文艺作品,开展丰富多彩的法制文艺活动,提高对妇女法制教育的感召力和影响力。
          2、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开展长效性打击拐卖妇女、杜绝卖淫嫖娼的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拐卖妇女和卖淫嫖娼行为危害性的认知。
          3、开辟妇女维权“绿色诉讼通道”,建立对涉及下岗女职工、妇女权益等案件优先审查、重点办理的制度。把经济困难妇女、处于纠纷中有维权需求的妇女纳入法律援助范围,发挥法律服务机构的作用,依法为经济困难妇女提供法律援助和免费咨询服务,依法维护女性诉讼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4、深入贯彻全国bt365体育开户_365bet足球投注网站_365账号禁止投注等七部委《关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若干意见》,健全家庭暴力干预机制,加大反对家庭暴力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全社会反对家庭暴力的意识和能力;充分发挥社区警务站和bt365体育开户_365bet足球投注网站_365账号禁止投注妇女维权联席会的作用,对家庭暴力求助投诉及时进行处理,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家庭暴力。
          (七)妇女与环境
          构建先进的性别文化,优化妇女发展的社会环境,使妇女获得平等参与发展机会。
          主要目标
          1、倡导先进的性别文化
          --树立社会性别平等意识,推进性别意识主流化。
          --把握舆论导向,加大对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宣传力度。
          --建立健全传媒领域性别平等监管工作机制。
          2、优化妇女发展的社会环境
          --提升妇女的文明素质。
          --倡导妇女积极参与社会志愿服务。
          --增强妇女环保意识,推进妇女参与绿色生产、绿色消费,践行低碳生活。
          --倡导妇女参与全民健身活动,增强身体素质。
          --建立完善区、镇(街道)、村(社区)妇女活动阵地,为妇女提供教育、培训、服务、娱乐等多元化的服务。
          3、适应昌平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创建妇女友好往来的优良环境
          4、加强社区和家庭文化建设,提高妇女的生活质量
          策略措施
          1、加强对公众的社会性别文化的传播,提高全社会的性别平等意识,树立正确的性别观念,将性别平等意识纳入决策主流。
          2、整合、利用各种宣传教育资源,在经济社会发展中体现和推进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不断提高引领社会舆论的能力。带动激发妇女投身经济社会发展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形成广大妇女学习先进、崇尚进步、奉献社会的良好风气。
          3、贯彻落实《北京市志愿者管理办法》,加大《北京市志愿服务促进条例》的宣传力度,积极开发有利于妇女参与的志愿服务项目,丰富内涵、拓展领域、优化品牌,不断推动志愿服务制度化建设、机制化推进、社会化发展,引导广大妇女广泛参与社会志愿服务。
          4、面向广大妇女和家庭开展低碳知识宣传,树立一批绿色家庭和绿色生活典范,带动更多的妇女和家庭承担起绿色环保责任,推进节能减排家庭社区行动,促进社区、家庭垃圾减量和垃圾分类,营造共同维护整洁、优美、和谐、有序的城市生活的良好局面。 
          5、加强体育设施建设,引导妇女积极参与各类健身活动,普及科学的自我保健养生知识,不断满足妇女多元化的健康需求。加强妇女活动阵地的合理规划、科学管理和机制建设,开展丰富多彩的、富于人文内涵的文化体育活动,使妇女享有更加时尚、更加优质的文化生活。
          6、积极推进妇女外事工作,开展妇女外交礼仪培训,充分发挥妇女组织的民间外交优势,加强本区妇女与各国妇女和国际妇女组织的交流与合作。
          7、大力提升广大妇女的综合素质,开展贴近妇女、形式多样的家庭文化活动,推动家庭文化建设,满足妇女和家庭多元的、娱乐身心的精神文化需求,提高生活质量,提升城市和谐文明程度。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对规划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
          1、本规划由人民政府负责实施。政府各部门、相关机构和社会团体结合各自的职责,承担落实规划中相应的目标任务。区、镇(街)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具体负责规划实施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督促。
          2、制定镇(街)妇女发展规划和部门实施方案。各镇(街)依据本规划,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十二五”妇女发展规划。区人民政府各部门、相关机构和社会团体结合各自的职责,按照任务分解,制定实施方案,形成全区实施妇女发展规划体系。
          3、加强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及部门规划的衔接。将规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相关机构和社会团体将规划分别纳入本地区、本部门规划,统一部署,统筹安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
          4、优化妇女规划实施的法律政策环境。坚持依法行政,加强执法检查和司法保护,保障妇女各项合法权利的实现。
          5、保障妇女事业发展的经费投入。区镇(街)财政要将实施规划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在统筹资源、调整结构的基础上,加大对妇女事业发展所需经费的投入,并随着经济增长同步增加。针对重点、难点问题设计、实施相应项目,安排相关经费,保证目标如期实现。动员社会力量,多渠道筹集资金,支持妇女事业发展。
          (二)建立健全实施规划的工作机制
          1、建立由政府主导,多部门合作、全社会参与的规划实施工作机制,共同做好规划实施工作。建立目标管理考核问责制,将主要目标纳入相关部门、机构和社会团体的目标管理和考核体系。
          2、健全报告制度,区、镇(街)妇儿工委各委员单位每年向本级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报告实施规划的工作情况。
          3、健全会议制度,定期召开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全委会、联络员、监测统计工作和年度工作会议,汇报、交流实施规划的进展情况,部署工作任务。
          4、健全监测评估制度,成立由统计部门牵头的监测组,负责组织对规划实施情况的监测工作;成立由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牵头的评估组,负责组织对规划实施情况的评估工作。
          5、加强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建设,确保机构、编制单设,配置专职工作人员,工作经费纳入区财政预算。
          (三)探索总结实施纲要的工作方法
          1、加大实施规划的宣传力度。多渠道、多形式面向各级领导干部、妇女工作者、广大妇女和全社会广泛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宣传规划的重要内容,宣传促进妇女保护和发展的法律政策,营造有利于妇女生存、保护、发展和参与的社会氛围。
          2、加强实施规划的能力建设。将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相关内容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纳入党校、行政学院课程。举办多层次、多形式培训班、研讨会等,对政府及各有关部门、机构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增强其实施规划的责任意识和能力。
          3、及时开展对妇女发展和权益保护状况的调查研究。掌握新情况、分析新问题,为制定相关决策提供依据。加强对妇女发展领域的理论研究,总结探索妇女发展规律和妇女工作规律。在规划实施中不断创新工作方法,通过实施项目、为妇女办实事等运作方式解决重点难点问题;通过分类指导、示范先行,总结推广经验,推进规划实施。
          4、鼓励妇女参与规划的实施。妇女既是实施规划的受益者,也是实施规划的参与者。在实施规划过程中,注重发挥妇女的作用,听取妇女的意见和建议。鼓励妇女参与规划实施,提高参与意识和能力,实现自身的发展与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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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监测评估

          (一)监测评估是实施规划的重要手段和必要环节
          规划监测是指收集、整理、分析反映妇女发展状况的相关数据和信息,动态反映规划目标进展情况和趋势变化。通过监测评估,准确掌握妇女发展状况,制定促进妇女发展的政策措施,推动规划目标如期实现,为规划未来妇女发展奠定基础。
          (二)本规划实行年度监测评估,2-3年进行中期评估,5年末进行终期评估
          (三)监测评估工作机构和职责
          1、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设立监测评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及有关部门人员组成,负责组织领导监测评估工作,审批监测评估方案,审核监测评估报告,根据监测评估结果提出相应对策等。监测评估领导小组下设监测组和评估组。
          2、监测组由统计部门牵头,由承担规划目标任务的有关机构统计业务人员组成。监测组负责规划监测工作的指导和人员培训;研究制定监测统计指标体系、监测统计方案;收集、整理、分析数据和信息;撰写并提交年度监测统计报告等。
          3、评估组由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由承担规划目标任务的有关机构业务人员组成。评估组负责评估工作的指导和人员培训;制定评估方案;审评年度监测统计报告,并对重点、难点问题进行分析,提出意见和建议;组织开展评估工作和专项督查;撰写并提交评估报告等。
          (四)监测评估工作步骤
          1、科学设计规划监测指标体系和评估指标体系。包括确定监测指标和重点评估指标;区分定性指标和定量指标;明确指标定义;明确判断标准等。
          2、制定监测、评估方案。在方案中明确监测评估的目的、指导思想和原则,确定监测评估的内容、标准、方法和要求。
          3、开展监测评估并撰写报告。通过常规统计和统计调查收集数据,并对收集到的数据和信息进行质量审核;及时分析数据和信息,全面、客观评价规划目标进展情况和实施工作成效;撰写监测报告和评估报告。
          (五)监测评估工作要求
          1、区、镇政府及街道办事处要重视规划监测评估工作。监测评估领导小组切实履行职责,保证监测评估工作有序开展,取得实效。区、镇政府及街道办事处将监测评估工作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及时研究监测评估结果,加强规划实施工作。
          2、完善监测评估相关制度。健全性别统计制度,规范并完善分性别统计指标,纳入常规统计和统计调查。实现数据信息的交流、反馈和利用,逐步实现数据的资源共享。
          3、实行监测评估工作报告制度,加强工作指导。各委员单位按要求向统计部门报送年度监测数据,向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提交本部门评估报告;监测组向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提交年度监测报告,评估组向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提交评估报告;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向上一级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提交评估报告。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对镇(街道)规划的监测评估工作进行指导,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和督导。
          本规划由北京市昌平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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